楼主: 合理性分析
884 0

自主不主他元规则与自我所有权公理 [推广有奖]

  • 0关注
  • 3粉丝

院士

15%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级
论坛币
150 个
通用积分
225.8153
学术水平
72 点
热心指数
62 点
信用等级
75 点
经验
19332 点
帖子
4303
精华
0
在线时间
40 小时
注册时间
2021-6-5
最后登录
2026-9-24

楼主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6-8-28 11:21:55 来自手机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一、自主不主他:最底层元规则<br>
<br>
自主不主他,是统摄全部伦理、法律、政治、经济秩序的最底层元规则。<br>
<br>
其内涵极简:每一个主体,只能支配归属于自己的事物;无权单方面支配、强加意志于别的主体。<br>
<br>
这是一条纯粹形式化的元禁令,不带领域限定,可以跨领域通用。它不预先限定对象是人、身体、财产,也不分经济、伦理、公权力。无论在个体交往、市场交易、国家治理还是国际秩序中,"自主不主他"都是判定行为正当与否的最终标尺。<br>
<br>
元规则之下,第一层具象推论就是自我所有权公理:把"自主不主他"应用到人身本体领域,直接得出——每个人是自身身体的所有者,人身归自己支配,他人不得支配我的人身。再往下推演,依次产出劳动所有权、私有财产权,以及禁止杀人、抢劫、强奸、欺诈等全部基础伦理禁令,最终衍生出整套法治、民主、市场经济的制度体系。<br>
<br>
完整逻辑流向为:<br>
<br>
自主不主他(元起点) → 自我所有权公理(人身领域第一层推论) → 劳动所有权、财产权 → 全部伦理、法治、经济、政治的整套体系<br>
<br>
自我所有权公理并不构成逻辑原点,它只是元规则最先、最基础的具象化形态。元规则可以统摄人身、财产、公权力、资本多类场域,拥有更广的解释效力。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自我所有权 所有权 劳动所有权 劳动所有 经济秩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9-28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