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没有经过主体间合议公允的单方面定价,以及一切剥夺当事人质疑权、辩论权的规则,本质都属于单方施加的束缚与强制,而不能称之为正当的约束与制约。<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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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约?
它是与生俱来、本然自在的先天约定性,是可以驱使世人不谋而合、不约而同走向公允共识的先验理性,也就是天然形成的合理性。无需有形之手的动员与号召,便能够获得普遍认同,是内在于自发秩序之中的无形正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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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相对,不约而法、不约而定,却是一方撇开合议,单方制定并强制施加于他人的法律和规定,属于单方面的束缚、绑架与强制,本身属于有形之手的人为建构,不具备天然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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