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分清或者证明价值是商品的价值之前,断然确定价值是商品价值是不符合逻辑的。当主观认定价值是商品价值时,由于商品是生产出来的,作为商品属性的价值,自然而然是生产出来的。
在认定价值是商品价值时,事实上暗含价值是生产出来的、或者劳动创造的。因为商品是生产、或者劳动创造的,作为商品的价值,自然而然是生产出来的。这个时候再去讨论价值是不是流通中产生的已经没有意义,流通只转移存量,不产生增量。作为存量的商品价值,怎么可能由流通产生。
买卖商品产生价值就不同,买卖商品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增量,这个增量和生产或者劳动没有直接关系,可以否定是生产或者劳动创造。
买卖创造价值就证明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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