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ed-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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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能炒?什么不能炒?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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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ed-apple 发表于 2007-5-21 10:05: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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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这个社会,倒卖火车票的行为是正式制度(法律)所不容许的。个人买到火车票后,唯一合法的转让方式,似乎就是以7折(?)在某个时限前退给火车站。换句话说,不能炒火车票。

更正式一点的说法:火车票被个人拥有后不能自由转让,火车票是被管制物品。

另一方面,尽管房屋产权的交易一直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但人们原来还是有较大的转让自由。可随着这两年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出台,法律界定“房子也不准自由转让”的含义更为明显,以至于我们可以认为:房屋也如火车票一样不能炒。

同样,换成更正式一点的说法:房屋被个人拥有后不能自由转让,房屋是被管制物品。

我的问题是:什么因素导致这类管制制度出现?如果一种管制出现了,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管制的强化或者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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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正式制度 宏观调控 我的问题 调控政策 火车票 火车票 宏观调控 火车站 法律

沙发
red-apple 发表于 2007-5-21 10:27:00
对问题更简洁的表述是这样的:以火车票、房屋的交易限制为例,解释(管制)制度起源和变迁的基本原理。

藤椅
sobins 发表于 2007-5-21 10:57:00
商品房没有不准自由转让,但经济适用房有一定的限制。

板凳
red-apple 发表于 2007-5-21 11:13:00
以下是引用red-apple在2007-5-21 10:05:00的发言:

随着这两年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出台,法律界定“房子也不准自由转让”的含义更为明显,以至于我们可以认为:房屋也如火车票一样不能炒。

是我没把问题讲清楚吗?

报纸
sungmoo 发表于 2007-5-21 16:23:00
以下是引用red-apple在2007-5-21 10:27:00的发言:以火车票、房屋的交易限制为例,解释(管制)制度起源和变迁的基本原理。

禁止交易或限制交易的物品,其(被规定或限制的)名义价格往往小于需求者的保留价格。

地板
sungmoo 发表于 2007-5-21 16:26:00

首先,铁路部门的定价权力就被限制了,从而消费者的再交易也就被限制了,否则,消费者拥有巨大的套利空间。

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想享受被限制的票价,就要接受被限制的再交易(只有向铁路部门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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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5-21 16:30:00

原先人们通常认为,飞机票没有“黄牛党”(因为航空公司本身就充当了黄牛)。电子客票出现后,黄牛党立刻现身:通过伪造单据获得差价利润。

这从一方面说明了,技术也是制度设计与执行中必须考虑的因素。

8
red-apple 发表于 2007-5-21 16:40:00

曾有高人(好像是stigler)说:应该以管制的实际效果推测管制的目的。.

他还辨称这并非同义反复。原因是,尽管任何一项管制政策出台时,制定者都会宣称那样做是为了民众的福利,但若一项管制被长期在各地实行而并未见什么效果,则以政策失误或者执行偏差来解释都不合逻辑,从而必须被视为是一开始就意图获得眼前的实际效果(否则政策早变了)。

在这个前提下,进一步有这样的结论:我们看社会中哪部分人在因管制而实际获益,那政策就是为谁而定的,或者是谁推动而成的。

以这个观点看目前的问题:

火车票不能炒,这无疑是一项管制,并且是很早就有的政策。那么我们问:从实际效果看,谁得益?

房屋原来是能炒的,现在越来越趋向于“不能炒”,若这管制被长期固定下来,我们同样可以问:从实际效果看,谁得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1 16:41: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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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5-21 16:46:00
以下是引用red-apple在2007-5-21 10:05:00的发言:…我的问题是:什么因素导致这类管制制度出现?如果一种管制出现了,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管制的强化或者弱化?

铁路运输的定位现在可能有些复杂。究竟是纯粹的商业经营,还是纯粹的公共福利供应?恐怕最可能的答案是两者兼而有之。这样铁路运输至少要身兼两重角色。然而两种角色常常相互冲突。这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在中国,铁路运输的季节性波动极大。在特殊时段,铁路运力相对于巨大的需求常常捉襟见肘;而在其他时段,铁路运力又可能大量闲置。既定价格水平上,供给与需求如果相差悬殊,必然形成巨大的套利空间。铁路的全民福利性质要求相关部门不能在“紧俏时期”实行“紧俏票价”(国家目前已承诺“不涨价”),然而,由于事实存在的套利空间,如果放任黄牛满地,这也与铁路的福利性质相冲突。诸多特殊的条件形成了现在特有的制度:车票的价格限制与交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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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5-21 16:50:00
以下是引用red-apple在2007-5-21 16:40:00的发言:…我们同样可以问:从实际效果看,谁得益?

完全可能出现谁也不得益或“多输”的结果,因为,如果管制的交易成本巨大,即便某方(stakeholder)可能享有经济租,也可能被“消解”——当然,这也仅仅是一种可能。

有时,“堵”与“疏”的区别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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