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一篇全面批评林岗、刘元春的文字
[color=Red]——严重误解了诺思理论的林岗博士
评《诺思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动力的比较》[/color]
许平中
摘 要: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以生产力发展为基础,并用技术进步来解释生产力发展,但却没有阐明技术进步的原因,所以无法解释不同地区社会历史的重大反差。诺思是把现代经济学原理应用于历史研究的开拓者。诺思认为,导致近代西欧经济兴起的最主要的变量是人口增长,而马克思理论的缺陷就在于没有重视人口增长对社会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林岗等人认为,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在阐明技术进步的原因上也要比诺思的理论正确和全面,诺思认为人口增长是社会运行的外生变量,并主要以外生变量解释社会发展,是在马克思科学理论上的倒退。诺思指责马克思轻视人口问题是对马克思的误解。本文认为,人口增长是社会运行的基本“动因”,社会发展是基本动因与合适的自然地理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同地区社会发展进程的差异,不在于基本动因不同,而在于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使人们作出了不同的选择。诺思的历史理论以及诺思对马克思的批评都是正确的,只有诺思才为历史学奠定了真正科学的基础。所以不是诺思误解了马克思,而是林岗误解了诺思。
关键词:人口增长;市场兴起;技术进步;社会发展;历史差异;地理条件;理性选择
本文通过批评林岗等人的文章,力图阐明诺思对传统历史理论的根本改造和重建。
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通常被称为唯物史观。诺思比马克思整整晚100年,其历史理论可以称为“经济人选择史观”。“经济人选择史观”与“唯物史观”相比,基础和结构都有很大不同。林岗等人维护马克思而批评诺思,认为诺思在人口问题上对马克思的批评是“误解”了马克思,诺思把人口增长作为历史的动力是在马克思理论上的倒退。笔者对林岗等人对诺思的批评提出了反批评,认为诺思创立了全新的历史理论,为历史科学奠定了真正科学的基础。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是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他在读大学时期也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者,后来发现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无法合理解释历史重大问题,于是开始自己寻找新的历史分析工具。1973年,诺思与托马斯合作出版了《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应用经济学理论令人信服地阐述了近代西欧资本主义兴起的过程和原理,得出了“有效的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的结论。对于有效的制度安排何以在西欧出现的问题,诺思则认为,它们都是经济人合理选择的结果,即经济上追求自身利益的人,在不同的资源稀缺程度、特定的供求关系和不同生产要素价格变动条件下,合理选择的结果,而引起近代西欧经济增长的最主要的(外生)变量则是人口增长。诺思认为,马克思的理论至少存在两个缺陷,一是没有认识到人口增长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二是过分强调技术进步的作用,但又不能说明技术进步出现的原因。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发表了林岗、刘元春、张宇(均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的《诺思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动力的比较》(以下简称《比较》)一文,该文认为,“诺思以人口增减为基本动因解释西欧的兴起是不成立的”;诺思批评马克思的历史理论过分强调技术进步,却缺少解释技术进步速率的理论,这一批评也是“缺少根据的”,马克思非常重视人口问题,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也可以很好地解释技术进步的速率。该文得出结论说,“不可更改的历史事实始终对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提供着坚实而有力的支持”。
笔者信奉马克思的历史理论20多年,一直试图应用马克思的历史理论解答近代西欧何以兴起和中国何以“落伍”这一重大的历史问题,但始终没有理出头绪。1990年,笔者买到一本《西方世界的兴起》的中译本(1999年由华夏出版社出版),在几年中耐心研读了许多遍,真正弄懂了诺思所阐明的社会运行原理,并从中学会了诺思用经济学原理探讨历史过程的方法。此后,笔者根据中国的地理条件,探讨中国何以长期维持小农经济状态,结果发现,小农结构也是经济人在特定客观环境下理性选择的结果:中国气候状况使得东西方向产品相同没有交换的必要,虽说南北方向产品有差异但却没有通航河流,高额的陆路运输费用使得有差异的产品无法实现交换,所以农民的合理选择只能是调整产品结构以满足需求,于是社会就一直维持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态。
在弄懂中国社会长期停滞原因的基础上,我又发现中国历史上明显的王朝循环,不过是天灾和人口的循环在政治上的表现而已。这样,多年来难以破解的所谓“历史之谜”,包括专制制度、重农抑商、儒家思想、技术停滞、农民起义、让步政策、资本主义萌芽等等,都可以由此得到合情合理的解释。
之后,我回过头来反思过去的经历,发现过去之所以走了弯路,一是由于马克思历史理论的错误引导,二是由于缺乏正确的方法(分析工具),于是我开始思考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缺陷,结果看到,马克思理论的最大缺陷在于断言“社会总是要发展进步的”,这才产生了一系列的“历史之谜”。其次我感到,用“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 ”的线性因果关系框架,即使把它们逆向的反作用(因果关系)包括在内,也无法解释不同地区社会发展进程的反差。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从推论基础到基本框架都存在根本缺陷,只有用诺思创立的“经济人选择史观”来指导历史研究,才能够使我们拨开历史的迷雾,认清历史的本来面目(参阅拙文《从唯物史观到选择史观》,载“经济学家”网站)。
林岗等人所撰写的文章,在盲目推崇马克思的同时又极力贬低诺思,说诺思“对马克思主义基本文献无知”,“没有读过马克思”因而“误解了马克思”,“进行了一次对陈旧而错误的理论的再发现”等等。读了该文,笔者感到林岗等人对诺思的“误解”,要比作者所说的诺思对马克思的误解严重得多,这就有必要把这棵被扳弯了的树苗重新扳直,以便让读者真正了解和懂得诺思,掌握真正科学的历史理论。下面我就从林岗等人的文章《比较》谈起。
一、马克思的理论是否解答了技术进步、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变迁的关系
在《比较》一文中,作者先是引用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那段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表述,然后说道:这段经典表述说明,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马克思的这个看法基于这样一个因为太过普通而为以前的所有贤哲所忽略的事实:“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这个事实构成“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因而“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8. )。这也是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和财产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和文化制度形成的前提。撇开这个前提,就谈不上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
接着,作者又介绍说:用财产关系或生产关系来解释政治和法律制度的起源和性质,并不是马克思的发明。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历史学家基佐、梯也尔等人对这一点已经有所认识。例如,基佐在《英国革命史》等著作中就已经看到,要理解一定的国家制度,就需要研究社会中的不同阶级及其相互关系,而要理解这些社会阶级,又应该知道土地占有关系以至全部财产关系的性质(注:参看:普列汉诺夫.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M〕. 北京:三联书店,1961,第2章.)。马克思的贡献就在于将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进一步归结为生产力的状况或发展水平,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马克思的这一发现,使人们摆脱了18世纪以来启蒙学者关于自然观上的唯物主义和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的二元论的困扰,将对于社会发展的解释唯物主义地置于一个统一的基础之上。
笔者研读过普列汉诺夫的大部分历史唯物主义著作,对作者这一段评述还是很容易接受的。但是一百多年的关键问题并不是能否把“社会发展的解释唯物主义地置于一个统一的基础之上”,而是搞清生产力发展是否还有更基础的原因,如果有,那么原因又是什么;如果没有,那么怎样解释不同地区社会历史进程的反差。只要这一问题不解决,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就始终是好看而不能用的海市蜃楼。
作者声称,“根据马克思的理论,社会制度演进的机理可以概括如下:生产技术的改良和发明导致新的劳动工具的出现,以及协作、分工等生产技术组织形式的变化;生产技术组织的变化又引致生产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即生产关系的变化;而生产关系的变化最终引起政治和法律等上层建筑的变化。”
应当承认,在这一归纳中 ,作者把马克思的“生产力基础论”向更基本的层次推进了一步,即把生产力甚至生产组织的进步变化,归结为技术改良创新(导致新工具出现)的结果。
作者也没有忘记告诉我们,“在理解这个社会制度演进机理时,要避免这样一种简单化的倾向,即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当作是绝对的单向的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生产关系,或者说财产制度、经济制度,也会对生产力发生反作用,尽管最终起作用的因素还是生产力。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不仅表现为旧制度对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阻碍,而且表现为新制度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即新制度可以‘诱致’更多、更快的技术创新,从而加快生产力发展。”
这样,作者就通过强调“逆向”的因果关系,说明马克思对制度的反作用是重视的,从而与当代“新制度主义学派”的大师诺思对制度作用的看法趋于一致。接着,作者就批评诺思说:“诺思好像并没有读过马克思本人的有关论述以及众多马克思主义学者对马克思论点的阐发,因而误解了马克思”,诺思“说马克思无视变革的其他原因而强调技术一个因素,是没有根据的”。作者总结道,“社会经济的技术进步速度是由两个基本因素决定的:首先是人类社会在探索自然奥秘和生产实践中世世代代积累起来的科学和技术知识存量;其次是既存的社会制度能够为科学和技术知识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提供的可能性空间”。这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所包含的对诺思所谓“技术变革率的解释”。
我们可以把作者关于技术进步的原因更简单地归纳为两点,一是技术积累,二是制度的作用。
读者很容易认识到,作者并没有归纳出技术创新的“原因”,因为就这两点来说,“技术积累”说到底还是技术,它不能是自身的“原因”;而“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它在能够起“反作用”之前,本身还需要由基础,即由生产力,或由技术得到说明。正如作者在该文中向我们反复强调的那样,“生产力的发展始终是解释制度变革的首要的和根本的原因。没有作用,就谈不上反作用,尽管反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这样,《比较》一文的作者就在“由技术到生产力再到制度”和“由制度到生产力再到技术”这两个因果关系“链条”之间跳来跳去,所以他用制度解释技术进步的努力是根本不能令人信服的。
不要以为在用制度解释技术进步上,诺思和马克思是一致的,而作者只是“解释”了马克思的观点。事实是,马克思并不重视生产力发展原因的探讨(他重视的是变革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当然也没有把生产力发展原因归结为技术进步。是此后的苏联人把生产力分解为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三要素后,才把生产力发展的标志归结为工具的发展,又把工具的发展归结为技术进步。但由于无法解释技术进步(的原因),于是又反过来强调“制度因素”的反作用。笔者认为,在这一问题上,《比较》一文并没有提出任何新见解,它的作用只不过是在许多人已经对诺思产生了误解的基础上,“引导”读者对诺思产生更大的误解而已。
现在,人们都认为诺思是经济学界的“新制度学派”的大师。人们虽然在“制度学派”的名称前面加上了“新”字,但毕竟仍然是“制度”学派,许多人就此认为,诺思认为“制度演变”是技术创新的“终极原因”,这就从根本上误解了诺思。实际上在诺思看来,技术进步只是西欧经济兴起过程中的现象之一,它当然会作为“原因”对此后的经济增长起很大作用。但是,既然它是经济兴起过程中的一个现象,它本身必然有更为基础的原因。诺思看到,促使西欧技术进步的直接动力仍然来源于市场的兴起,而市场兴起的更为基础的原因则是人口增长,于是提出了人口增长是社会演进的最基础的“外生变量”的理论(经济增长的人口模型)。在人口增长(和其它原始条件)作用的基础上,诺思才得出了自己的中心论点:“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出现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诺思,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M〕. 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1.)
我们需要提请读者注意一点是,诺思所注重的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出现,而不是唯物史观作为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制度”。按照诺思解释,“组织”是市场活动的主体,而“制度”则是市场活动的规则。诺思关于组织和制度的划分,要比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划分远为科学,在历史研究中也更便于具体“操作”(应用)。
正是由于诺思理论与马克思理论的重大反差,所以我们不能不对《比较》一文对诺思关于“技术与生产力关系”的批评感到惊奇:诺思只是强调了制度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而忽视了作为制度变革根本动力的、作为一个世代累积的“自然历史过程”的生产力自身的发展。离开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在探索自然规律、解决实际生产问题的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科学技术知识存量,为诺思所片面强调的制度诱致性的技术进步速度的加快,只能是空中楼阁,根本没有发生的基础。
这段话里包含有什么新东西吗?应当说还是有的,首先,作者断言“诺思只是强调了制度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这就把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强加给了诺思;其次,断言“离开了生产力的发展”“技术进步速度的加快只能是空中楼阁,根本没有发生的基础”,实际上又强调技术进步依赖于生产力发展。那么我们想问,生产力发展(的原因)又该作何解释呢?对于这一问题,作者大概会回答我们说,在这段话中已经有关于生产力发展原因的解释——“生产力自身的发展”是“一个世代累积的‘自然历史过程’”。
我们不知道读者对这些空话会作何感想,反正笔者读了这些空话以后,感到在技术进步、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上,作者根本没有理出一个清晰的头绪,因而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逻辑混乱。因此,《比较》一文的作者实在没有能力解答这一困扰学界几十年的大问题,他只能满足于重复陈旧过时的生产力基础论,因为他一再强调说,“在马克思看来,只有抓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这个根本,才能摆脱历史上存在的大量次要和偶然因素的纠缠,为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理出一条前后一贯的清晰线索”。
与马克思和他的信奉者显著不同的是,诺思所阐明的原理,却令人信服地解释了历史上技术创新出现的原因。但在我们介绍技术创新的原理之前,还要先介绍诺思和马克思关于人口作用的分歧。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