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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与马克思:关于制度的起源和本质的两种解释的比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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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外行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1-9 19:49: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转发一篇全面批评林岗、刘元春的文字

[color=Red]——严重误解了诺思理论的林岗博士
评《诺思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动力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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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平中

摘  要: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以生产力发展为基础,并用技术进步来解释生产力发展,但却没有阐明技术进步的原因,所以无法解释不同地区社会历史的重大反差。诺思是把现代经济学原理应用于历史研究的开拓者。诺思认为,导致近代西欧经济兴起的最主要的变量是人口增长,而马克思理论的缺陷就在于没有重视人口增长对社会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林岗等人认为,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在阐明技术进步的原因上也要比诺思的理论正确和全面,诺思认为人口增长是社会运行的外生变量,并主要以外生变量解释社会发展,是在马克思科学理论上的倒退。诺思指责马克思轻视人口问题是对马克思的误解。本文认为,人口增长是社会运行的基本“动因”,社会发展是基本动因与合适的自然地理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同地区社会发展进程的差异,不在于基本动因不同,而在于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使人们作出了不同的选择。诺思的历史理论以及诺思对马克思的批评都是正确的,只有诺思才为历史学奠定了真正科学的基础。所以不是诺思误解了马克思,而是林岗误解了诺思。

关键词:人口增长;市场兴起;技术进步;社会发展;历史差异;地理条件;理性选择

本文通过批评林岗等人的文章,力图阐明诺思对传统历史理论的根本改造和重建。

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通常被称为唯物史观。诺思比马克思整整晚100年,其历史理论可以称为“经济人选择史观”。“经济人选择史观”与“唯物史观”相比,基础和结构都有很大不同。林岗等人维护马克思而批评诺思,认为诺思在人口问题上对马克思的批评是“误解”了马克思,诺思把人口增长作为历史的动力是在马克思理论上的倒退。笔者对林岗等人对诺思的批评提出了反批评,认为诺思创立了全新的历史理论,为历史科学奠定了真正科学的基础。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是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他在读大学时期也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者,后来发现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无法合理解释历史重大问题,于是开始自己寻找新的历史分析工具。1973年,诺思与托马斯合作出版了《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应用经济学理论令人信服地阐述了近代西欧资本主义兴起的过程和原理,得出了“有效的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的结论。对于有效的制度安排何以在西欧出现的问题,诺思则认为,它们都是经济人合理选择的结果,即经济上追求自身利益的人,在不同的资源稀缺程度、特定的供求关系和不同生产要素价格变动条件下,合理选择的结果,而引起近代西欧经济增长的最主要的(外生)变量则是人口增长。诺思认为,马克思的理论至少存在两个缺陷,一是没有认识到人口增长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二是过分强调技术进步的作用,但又不能说明技术进步出现的原因。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发表了林岗、刘元春、张宇(均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的《诺思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动力的比较》(以下简称《比较》)一文,该文认为,“诺思以人口增减为基本动因解释西欧的兴起是不成立的”;诺思批评马克思的历史理论过分强调技术进步,却缺少解释技术进步速率的理论,这一批评也是“缺少根据的”,马克思非常重视人口问题,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也可以很好地解释技术进步的速率。该文得出结论说,“不可更改的历史事实始终对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提供着坚实而有力的支持”。

笔者信奉马克思的历史理论20多年,一直试图应用马克思的历史理论解答近代西欧何以兴起和中国何以“落伍”这一重大的历史问题,但始终没有理出头绪。1990年,笔者买到一本《西方世界的兴起》的中译本(1999年由华夏出版社出版),在几年中耐心研读了许多遍,真正弄懂了诺思所阐明的社会运行原理,并从中学会了诺思用经济学原理探讨历史过程的方法。此后,笔者根据中国的地理条件,探讨中国何以长期维持小农经济状态,结果发现,小农结构也是经济人在特定客观环境下理性选择的结果:中国气候状况使得东西方向产品相同没有交换的必要,虽说南北方向产品有差异但却没有通航河流,高额的陆路运输费用使得有差异的产品无法实现交换,所以农民的合理选择只能是调整产品结构以满足需求,于是社会就一直维持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态。

在弄懂中国社会长期停滞原因的基础上,我又发现中国历史上明显的王朝循环,不过是天灾和人口的循环在政治上的表现而已。这样,多年来难以破解的所谓“历史之谜”,包括专制制度、重农抑商、儒家思想、技术停滞、农民起义、让步政策、资本主义萌芽等等,都可以由此得到合情合理的解释。

之后,我回过头来反思过去的经历,发现过去之所以走了弯路,一是由于马克思历史理论的错误引导,二是由于缺乏正确的方法(分析工具),于是我开始思考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缺陷,结果看到,马克思理论的最大缺陷在于断言“社会总是要发展进步的”,这才产生了一系列的“历史之谜”。其次我感到,用“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 ”的线性因果关系框架,即使把它们逆向的反作用(因果关系)包括在内,也无法解释不同地区社会发展进程的反差。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从推论基础到基本框架都存在根本缺陷,只有用诺思创立的“经济人选择史观”来指导历史研究,才能够使我们拨开历史的迷雾,认清历史的本来面目(参阅拙文《从唯物史观到选择史观》,载“经济学家”网站)。

林岗等人所撰写的文章,在盲目推崇马克思的同时又极力贬低诺思,说诺思“对马克思主义基本文献无知”,“没有读过马克思”因而“误解了马克思”,“进行了一次对陈旧而错误的理论的再发现”等等。读了该文,笔者感到林岗等人对诺思的“误解”,要比作者所说的诺思对马克思的误解严重得多,这就有必要把这棵被扳弯了的树苗重新扳直,以便让读者真正了解和懂得诺思,掌握真正科学的历史理论。下面我就从林岗等人的文章《比较》谈起。

一、马克思的理论是否解答了技术进步、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变迁的关系

在《比较》一文中,作者先是引用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那段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表述,然后说道:这段经典表述说明,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马克思的这个看法基于这样一个因为太过普通而为以前的所有贤哲所忽略的事实:“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这个事实构成“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因而“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8. )。这也是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和财产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和文化制度形成的前提。撇开这个前提,就谈不上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

接着,作者又介绍说:用财产关系或生产关系来解释政治和法律制度的起源和性质,并不是马克思的发明。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历史学家基佐、梯也尔等人对这一点已经有所认识。例如,基佐在《英国革命史》等著作中就已经看到,要理解一定的国家制度,就需要研究社会中的不同阶级及其相互关系,而要理解这些社会阶级,又应该知道土地占有关系以至全部财产关系的性质(注:参看:普列汉诺夫.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M〕. 北京:三联书店,1961,第2章.)。马克思的贡献就在于将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进一步归结为生产力的状况或发展水平,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马克思的这一发现,使人们摆脱了18世纪以来启蒙学者关于自然观上的唯物主义和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的二元论的困扰,将对于社会发展的解释唯物主义地置于一个统一的基础之上。

笔者研读过普列汉诺夫的大部分历史唯物主义著作,对作者这一段评述还是很容易接受的。但是一百多年的关键问题并不是能否把“社会发展的解释唯物主义地置于一个统一的基础之上”,而是搞清生产力发展是否还有更基础的原因,如果有,那么原因又是什么;如果没有,那么怎样解释不同地区社会历史进程的反差。只要这一问题不解决,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就始终是好看而不能用的海市蜃楼。

作者声称,“根据马克思的理论,社会制度演进的机理可以概括如下:生产技术的改良和发明导致新的劳动工具的出现,以及协作、分工等生产技术组织形式的变化;生产技术组织的变化又引致生产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即生产关系的变化;而生产关系的变化最终引起政治和法律等上层建筑的变化。”

应当承认,在这一归纳中 ,作者把马克思的“生产力基础论”向更基本的层次推进了一步,即把生产力甚至生产组织的进步变化,归结为技术改良创新(导致新工具出现)的结果。

作者也没有忘记告诉我们,“在理解这个社会制度演进机理时,要避免这样一种简单化的倾向,即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当作是绝对的单向的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生产关系,或者说财产制度、经济制度,也会对生产力发生反作用,尽管最终起作用的因素还是生产力。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不仅表现为旧制度对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阻碍,而且表现为新制度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即新制度可以‘诱致’更多、更快的技术创新,从而加快生产力发展。”

这样,作者就通过强调“逆向”的因果关系,说明马克思对制度的反作用是重视的,从而与当代“新制度主义学派”的大师诺思对制度作用的看法趋于一致。接着,作者就批评诺思说:“诺思好像并没有读过马克思本人的有关论述以及众多马克思主义学者对马克思论点的阐发,因而误解了马克思”,诺思“说马克思无视变革的其他原因而强调技术一个因素,是没有根据的”。作者总结道,“社会经济的技术进步速度是由两个基本因素决定的:首先是人类社会在探索自然奥秘和生产实践中世世代代积累起来的科学和技术知识存量;其次是既存的社会制度能够为科学和技术知识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提供的可能性空间”。这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所包含的对诺思所谓“技术变革率的解释”。

我们可以把作者关于技术进步的原因更简单地归纳为两点,一是技术积累,二是制度的作用。

读者很容易认识到,作者并没有归纳出技术创新的“原因”,因为就这两点来说,“技术积累”说到底还是技术,它不能是自身的“原因”;而“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它在能够起“反作用”之前,本身还需要由基础,即由生产力,或由技术得到说明。正如作者在该文中向我们反复强调的那样,“生产力的发展始终是解释制度变革的首要的和根本的原因。没有作用,就谈不上反作用,尽管反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这样,《比较》一文的作者就在“由技术到生产力再到制度”和“由制度到生产力再到技术”这两个因果关系“链条”之间跳来跳去,所以他用制度解释技术进步的努力是根本不能令人信服的。

不要以为在用制度解释技术进步上,诺思和马克思是一致的,而作者只是“解释”了马克思的观点。事实是,马克思并不重视生产力发展原因的探讨(他重视的是变革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当然也没有把生产力发展原因归结为技术进步。是此后的苏联人把生产力分解为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三要素后,才把生产力发展的标志归结为工具的发展,又把工具的发展归结为技术进步。但由于无法解释技术进步(的原因),于是又反过来强调“制度因素”的反作用。笔者认为,在这一问题上,《比较》一文并没有提出任何新见解,它的作用只不过是在许多人已经对诺思产生了误解的基础上,“引导”读者对诺思产生更大的误解而已。

现在,人们都认为诺思是经济学界的“新制度学派”的大师。人们虽然在“制度学派”的名称前面加上了“新”字,但毕竟仍然是“制度”学派,许多人就此认为,诺思认为“制度演变”是技术创新的“终极原因”,这就从根本上误解了诺思。实际上在诺思看来,技术进步只是西欧经济兴起过程中的现象之一,它当然会作为“原因”对此后的经济增长起很大作用。但是,既然它是经济兴起过程中的一个现象,它本身必然有更为基础的原因。诺思看到,促使西欧技术进步的直接动力仍然来源于市场的兴起,而市场兴起的更为基础的原因则是人口增长,于是提出了人口增长是社会演进的最基础的“外生变量”的理论(经济增长的人口模型)。在人口增长(和其它原始条件)作用的基础上,诺思才得出了自己的中心论点:“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出现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诺思,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M〕. 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1.)

我们需要提请读者注意一点是,诺思所注重的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出现,而不是唯物史观作为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制度”。按照诺思解释,“组织”是市场活动的主体,而“制度”则是市场活动的规则。诺思关于组织和制度的划分,要比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划分远为科学,在历史研究中也更便于具体“操作”(应用)。

正是由于诺思理论与马克思理论的重大反差,所以我们不能不对《比较》一文对诺思关于“技术与生产力关系”的批评感到惊奇:诺思只是强调了制度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而忽视了作为制度变革根本动力的、作为一个世代累积的“自然历史过程”的生产力自身的发展。离开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在探索自然规律、解决实际生产问题的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科学技术知识存量,为诺思所片面强调的制度诱致性的技术进步速度的加快,只能是空中楼阁,根本没有发生的基础。

这段话里包含有什么新东西吗?应当说还是有的,首先,作者断言“诺思只是强调了制度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这就把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强加给了诺思;其次,断言“离开了生产力的发展”“技术进步速度的加快只能是空中楼阁,根本没有发生的基础”,实际上又强调技术进步依赖于生产力发展。那么我们想问,生产力发展(的原因)又该作何解释呢?对于这一问题,作者大概会回答我们说,在这段话中已经有关于生产力发展原因的解释——“生产力自身的发展”是“一个世代累积的‘自然历史过程’”。

我们不知道读者对这些空话会作何感想,反正笔者读了这些空话以后,感到在技术进步、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上,作者根本没有理出一个清晰的头绪,因而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逻辑混乱。因此,《比较》一文的作者实在没有能力解答这一困扰学界几十年的大问题,他只能满足于重复陈旧过时的生产力基础论,因为他一再强调说,“在马克思看来,只有抓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这个根本,才能摆脱历史上存在的大量次要和偶然因素的纠缠,为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理出一条前后一贯的清晰线索”。

与马克思和他的信奉者显著不同的是,诺思所阐明的原理,却令人信服地解释了历史上技术创新出现的原因。但在我们介绍技术创新的原理之前,还要先介绍诺思和马克思关于人口作用的分歧。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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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外行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1-9 19:49: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二、诺思和马克思关于“人口”问题的根本分歧

《比较》一文对诺思社会变迁理论总结说,“诺思认为,在经济史上引致制度变革的根本动力都是外生的。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外生因素占有突出的地位。而在这些外生因素中,最重要的又是人口增长。”所以,诺思批评马克思“轻视人口变动在历史上的重要作用”。

为了反驳诺思对马克思的批评,《比较》一文说,“马克思是重视人口问题的”,诺思对马克思的批评“显示了对马克思主义基本文献的无知”。为了证明马克思重视人口问题,作者先举出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论述,又举出马克思在批评马尔萨斯人口论时所说的话,结论是,在生产力的不同发展阶段,人类解决人口增长带来的压力的方式是很不相同的……人类社会的“每个发展阶段有它自身的人口规律”。

在中国,也许所有对人口问题有兴趣的读者都知道马克思对马尔萨斯人口理论的批评,所以马克思确实是重视人口问题的。作者致力于证明马克思重视人口问题,实际上是在证明一个人们都同意,因而没有任何争议的问题。诺思也从来没有指责马克思轻视了人口“问题”,他只是指出,马克思轻视人口“变动”在历史上的“重要作用”。这样,诺思与马克思关于人口的看法的不同之处在于,诺思是把人口“增长”(而不是人口“问题”)作为社会经济演进的“原因”,而马克思则是把人口“问题”作为社会经济演进的一个“结果”,而力图阐明产生这一“结果”(人口过剩)的社会原因。

换句话说,马克思重视的“人口问题”是需要重读的“问题”,即出现了问题的人口因素,是把人口“问题”作为社会运行的一个“结果”而力图探讨何以出现了“问题”,即阐明这一结果的“原因”。在把“人口问题”作为社会运行的一个结果而探讨其原因时,马尔萨斯强调了产生这一结果的“自然原因”,而马克思则强调了造成这一结果的“社会原因”。由于研究目的不同,结果诺思既看到了马尔萨斯和马克思人口理论中各自所包含的真理成分,而且又以马尔萨斯所阐明的人口自然增长的趋势为基础,发现了这一“外生变量”对社会演进的重要作用,即人口增长作为“原因”而产生的结果——历史上财产所有权的演进,主要是由于人口增长对资源环境造成压力(而使人们作出的理性选择)的结果,而私有财产所有权的演进对西欧的经济兴又起了重要作用。

笔者认为,关于人口增长的压力引起所有权确立的问题,诺思的看法符合最基本的经济人行为原理,因而是无法予以反驳的。例如,人类生活方式的变迁,也都是人口增长对资源环境压力的结果。在人类社会的初期,当人口稀少时,自然界现成的资源即可维持生存,所以人类都直接从自然界“获取”生活资料(主要是食品)。随着人口的增长,现成的资源逐渐无法维持生存,人们只好设法让自然界按照自己的需要“生产”食品,结果过渡到畜牧业和种植业。一个简单的原理是,动物性食品要消耗许多植物性资源才能够产生出来,所以动物性资源要远比植物性资源“昂贵”。当动物性资源无法供养大大增加的人口时,人们必然选择以更多的植物性食品代替动物性食品,于是在适合于作物种植的地区,农业都驱逐了畜牧业,而畜牧业则只在不适合于耕作的边远地区还保留着……

诺思用人口扩张解释西欧经济增长的过程大致可以归纳如下:人口的增加推动了欧洲边疆拓殖运动,导致贸易的发展和需求的扩大,人口增加导致的劳动报酬递减使得土地相对价格上升,从而使土地专一所有权和土地转让权得以确立;14世纪中叶发生的黑死病(淋巴鼠疫),使人口急剧减少,结果人均土地增加,劳动力的相对价格上涨而土地价格下降,从而使劳动者在契约谈判中的地位上升,致使封建农奴制解体,自由劳动力所有权得以确立;专一所有权、土地转让权加上自由劳动力所有权,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刺激和收益保证。

但是,林岗等三位博士却并没有致力于分析诺思以人口增长解释经济变迁的做法正确还是错误,他们却满足于“发现”,“在人类思想史上,诺思的人口动力论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例如“18世纪的启蒙学者爱尔维修就从人的生理需要出发,将社会发展的动力归结为人口增殖,认为人口增长的压力是社会经济形态变化的动力”。诺思“不过是进行了一次对陈旧而错误的理论的再发现”。

我们想提醒我们的博士们:隐约意识到人口的自然增长是历史的原动力是一回事,而能够用基本原理论证人口增长如何引起了经济增长则完全是另一回事。历史上的爱尔维修至多属于前者,而诺思则完全属于后者。把诺思对历史理论的创新看成是“进行了一次对陈旧而错误的理论的再发现”,实在令人惊奇。即使从最好的方面理解我们的经济学博士,可以说他们对诺思理论产生了重大误解;而说得不好听一点,则可以说,这是几位经济学博士对诺思(理论)的故意歪曲和贬低。

为了歪曲和贬低诺思,我们的博士们不知道从哪里借用的逻辑关系,硬说,“诺思的解释要想成立,首先必须假设,自有人类以来,人口就是显著地不断增长的”。我们想指出,诺思本人没有说过人口一直就是“显著地不断增长的”,所以诺思理论根本不需要这样的假设。博士们凭空制造了这一逻辑假设并强加于诺思(称为“诺思假设”),然后就大量引用其他学者的著作,以论证“在这一二百万年间人口没有像诺思假设的那样显著地不断增长”。

对于为什么历史上许多时期人口并没有显著增长的问题,博士们也引用学者意见说,“原始人会采取措施将人口控制在物质生产条件限定的范围内”。如果这些文字出自一般历史学者之手,本也不值得惊奇。但作为经济学博士却引用“原始人会采取措施将人口控制在物质生产条件限定的范围内”这些不着边际的意见用以反对诺思确实令人感到奇怪。

《比较》一文用“人口规模是技术进步或生产力发展的增函数”这一本身是正确的原理来反驳诺思,也是完全不得要领的。从逻辑上说,原始状态下的人口增长不需要有所谓的“技术进步”,只要有社会科学并不研究的“生物性原因”就足够了,在原始状态下,正是“人口压力通过专一所有权的确立而引致技术进步”,而在此后的阶段中,才有“技术进步导致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从而推动人口增长”。从这一角度看,诺思和马克思都是正确的。但是,《比较》一文却将作为原因的“人口增长”和作为结果的“人口增长”完全对立起来,硬要比马克思晚100年的诺思“反对马克思”。

博士们还引用人口经济学家朱利安·西蒙关于人口与技术的关系的“看法”来反驳诺思:“原始社会时期,技术创新一般先于人口增长,而人口增长又反过来促进技术的推广,即先是发明拉力(  inventionpull)起作用,然后是人口推力(population push)起作用”(注:朱利安·L·西蒙.人口增长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第8章)。

我们实在不知道朱利安·西蒙如何说明或证明“技术创新一般先于人口增长”。我们知道野生状态下的动物不可能有任何“技术进步”,但它们都具有自然增长的趋势,为什么原始时代的“人类”却非得有“技术创新”才能够增长(不可)呢?

引用其他学者的一些不着边际的“看法”和空论来反驳诺思,是《比较》一文的重要特色。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再用博士先生的相关空论来折磨我们的读者。还是让我们从正面阐明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原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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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外行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1-9 19:51:4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三、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原理

以下所阐明的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原理,大都隐含于诺思所著《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笔者只是对这些原理进行了归纳整理,力图使其在形式上浑然一体。

1、不可逾越的技术发展界限

我们知道,在资本主义兴起并向全世界扩张以前,世界四大文明古国都长期维持着古老状态,按照生产力发展的技术基础论,这一情况应当归咎于生产技术的普遍停滞。人们很自然地想到,这些社会的生产技术是否具有一个不可超越的发展界限呢?

现代经济学认为,人的行为都是为了满足需要,满足需要必须付出代价,这就出现一个在行为决策时的成本收益比较问题,用经济学术语说就是“人们经常要面临权衡取舍”。技术发明和创新活动当然也适用这一原理。这一原理的合理延伸则是,只有那些预期收益高于预期成本的发明项目,才会有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进行研制。一项发明创造即使能够使整个社会收益很高,但如果发明者的私人收益却不敷成本,那就不会有人破费私人财产去进行研制,人类发明计时钟的过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理。

15世纪时,为确定远洋航行中轮船在海洋中的位置需要测算经度和纬度,人们早就掌握了测算纬度的知识,而测算经度需要一台在远洋航行期间保持精确的计时钟。为发明计时钟,当时的西班牙、荷兰和英国都宣布给予巨额悬赏。这笔悬赏一直保持到18世纪,英国的发明家哈里森几乎耗费了半生精力才完成计时钟的研制,获得了这笔赏金。现在看来,即使哈里森未研制成功而突然患病死亡,计时钟也会被他的继承人或其他人发明出来,因为高额赏金始终是刺激人们进行研制活动的基本动力。但如果没有赏金,发明人即使发明成功,其成果也会被人仿制,那么发明人所获收益就会大大低于他所付出的代价,这就不会去进行这种研制。从经济学上看,仿制别人的发明成果具有一种“白搭车”的利益。受“白搭车”利益的刺激,人们都想等待别人发明出来之后去进行仿制,所以社会只可能出现一些像鲁班发明锯子那样的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的简单的或偶然性的发明创造。等到依靠“偶然性”原理能够发现和发明的“项目”都被人们了解和掌握以后,生产技术就会陷于停滞。把这一原理用严格的数学术语来表述,那么就可以说,预期收益“等于”预期成本是发明创造活动所能够达到的极限。考虑到任何发明创造实际上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如果不是预期收益显然高于预期成本,就不会有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进行研制。古代中国和其他文明古国的生产技术长期陷于停滞,都是因为它们实际上已经发展到了成本收益原理所能够达到的最高限度。

从计时钟的发明过程看,ZF悬赏显然是刺激发明的有效办法,但ZF悬赏的只能是一些重大而又紧迫的项目,事事都靠ZF悬赏是不现实的,于是西欧人发明了保护发明者利益的“专利制度”。专利制度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利用专利技术盈利的人把所获利益分一部分给发明人,这就大大提高了发明创造活动的预期收益,刺激人们去从事发明创造活动。而在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中,许多发明创造活动的预期收益是远远低于其成本的。在这样的社会中,技术创新最终陷于停滞是必然的。

人们马上会问,近代西欧出现的一系列技术突破和发明创造,都是专利制度保护和刺激的结果吗?如果是,那么欧洲何以出现了专利保护制度?如果不是,那么技术突破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2、市场发展与技术突破

实际上,西欧最初出现的一系列技术突破,并不是专利制度刺激的结果。

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早就认识到,劳动分工具有降低发明成本的作用,欧洲经济兴起的关键环节就是制造业中出现了精细的分工。例如在手工工场中,缝衣针的制造过程被分解为十多道工序,毛织品从羊毛到制造成织品的过程被分解为几十道工序。操作过程中精细的分工使人只需要多次重复简单的动作,这就把人们“天生的发明欲集中在一些有限的难题上”(诺思语),刺激人们考虑如何用机械代替手工,用水力、风力等自然力代替人力和畜力。发明那些从事简单操作的机械,创新成本大大降低,结果欧洲出现了一系列的技术突破和发明创造。可见,导致西欧出现技术突破的关键环节是劳动分工。

诺思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阐明,西欧劳动分工的出现也是市场刺激的结果,更具体地说,是人们利用市场兴起所造成的盈利机会的结果。现在看来,市场在刺激技术创新上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广阔的市场销路刺激了生产规模的扩大,引起劳动过程中精细的分工,大大降低了技术创新的成本;另一方面,广阔的市场销路又大大增加了技术创新的潜在收益。成本降低的同时还伴随着收益的提高,这就使许多人致力于技术创新活动。很容易理解,如果没有市场盈利的刺激,很难设想西欧会出现具有世界意义的技术发明和创新。那么,西欧的市场何以能够发展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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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外行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1-9 19:56:1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nie 发表于 2004-10-21 10:15
“诺斯所说的制度,只是作为全部社会制度一个层次的上层建筑中的法定权利、政治秩序和道德准则。”——对于 ...
nie版主,

早就对你的深刻见解颇为佩服。

林岗的理论,简直是瞎胡闹。

不过,他可是你们中国人民大学的副校长啊(退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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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外行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2-16 20:04:3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顶起来,

有兴趣者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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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外行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3-22 20:11:0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可见,真正了解制度经济学的人并不多。

有点悲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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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学 发表于 2015-3-22 21:12:31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stevenying 发表于 2004-9-24 16:58
林岗 刘元春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100872)

好熟悉的套路啊,就像古代儒者著书立说都得把自己的观点归源到孔子身上一样;如今国家的经济学者发表一些经济理论也要归源到马克思身上啊?甚至国外的理论也要归源到马克思身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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