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湖南衡阳儿童食用转基因大米”事件终于有了正式的说法:三位中国科研工作者为早出成果而造假,刻意隐瞒事实让衡阳衡南县江口镇小学的多名儿童食用转基因大米(即“黄金大米”),结果三人都被各自单位撤销职务。 昨日,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家联合发布了调查报告,对由一篇《“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论文引发的争议,给出了最终的解释。
调查报告称,项目所用“黄金大米”从境外带入时未经申报批准,违反了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在伦理审批和知情同意告知过程中,刻意隐瞒了试验中使用的是转基因大米的事实,没有向学生家长提供完整的知情同意书,违反了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规定以及科研伦理原则,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项目主要当事人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项目实施情况时,隐瞒事实并提供虚假信息,严重违反科研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