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华社周五发稿,称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不仅对个人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还针对之前发生的番禺“房叔”事件,将泄露房产信息的责任人撤离岗位并对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此讯一出,即在网络反腐大本营——微博——引发如潮评议。南方都市报昨天就以头版大标题导读的方式加以汇总:“不少网友提出‘房叔还没处理,举报者已经先被办了’的声音。工作人员通过不合法的途经与手段公布了信息,取得‘正义’结果,是对是错?”
观点列有四项,主要来自律师和政协委员,即“捍卫程序正义是必要的”、“通过合法途径向纪委举报”、“官员财产公开做得不够”以及“民众帮ZF监督很必要”。
跟进报道今天又已刊出。《广州市纪委官微回应:“房叔”事件中被问责的不是举报人》里,不仅引用@廉洁广州昨晚回应——“在广州‘房叔’、‘房婶’事件中,相关部门问责的既不是举报人,也不是报料者,而是在事件中受他人请托,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向他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ZF工作人员”,更摘录这个账号对批评者的即时反驳:“对微博网友@轻舟过江转发给@廉洁广州的评论,广州市纪委还透过官微回复称,“在‘房叔’、‘房婶’事件中本来就没有举报人,何来追查?”更早之前,22日上午,针对微博网友‘大鹏看天下’发出的一则题为‘广州举报‘房叔’‘房婶’者被纪委追查处理’的帖子,@廉洁广州也曾作出回应,且措辞严厉:‘大V(指发帖者)如果只是想做标题党吸引眼球也就罢了。否则,就是在造谣惑众啦!’”
值此,南方都市报决定表明报社立场,《官员个人隐私保护须有前提》中写道:“稍加辨析就能发现,民众此次对广州处理泄露信息者之所以大惑不解,除了此前的爆料行为本身达到了正义的目标,其背后还隐藏着一个基本的事实,即尽管官方的行为有着清晰的法律依据,以保护公民隐私之名自圆其说,却难免给人以选择性保护的印象。”
承认“此次广州对泄露信息者的处理,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公务人员的职业规范要求,其打击报复的意味并不浓厚”后,这篇社论针对“舆论的反响和公众的误读”发出提醒:“有必要重新审视当前民众的网络反腐情结,大众的反腐冲动与隐私保护的合理性并无冲突,之所以出现反腐伤及无辜,一方面源自当前个人隐私保护欠缺,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官员个人财产信息公开乏力。当前唯有官员个人财产信息公开制度化,官员的个人隐私权才能实至名归。”
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所属网站昨天发布的《广州处分“房叔”爆料人,专家称涉嫌包庇腐败》中,是以“泾渭分明”形容网友观点对峙之势,但从今天媒体批准发表的时评来看,显然还是倾向于保护爆料者的居多。
比如钱江晚报,不仅以“程序正义”PK“结果正义”概括中广网稿件内容,还自刊评论《官员信息防火墙,究竟挡住了啥》,将此事比作“给围观隔墙扔砖、砸中贪官而欢呼的人们反过来当头一砖”:“揭贪失手,造成误伤,本是民主监督过程中正常而又难免的现象,它不应由民众来承担牺牲的代价。即便真有‘别有用心’者介入,也不是高筑官员财产信息防火墙的借口……一个贪官的绳之以法与否,如果是按反贪者的动机而裁定,那才是把反腐工作引向歧途的别有用心。”
大河报发表《处理爆料人,“房叔”偷着乐!》,呼吁“对于公众网络反腐过程中的‘泄密者’,应给予足够的宽容。在官员财产公示难以落实的情况下,如果按着程序走,房产只让房主或有关部门查询,那公众又如何发挥知情权、监督权呢?这样做,最高兴的人岂不就是那些拥有许多房子的腐败者吗?”
“大道不畅,小道必猖”——这是扬子晚报阐述的道理。《人人都要遵守规则,前提是规则必须公平》的头条评论中,将那些捍卫程序正义的律师和政协委员称作“冷静到极点”:“可现在的问题是,举报者因取证程序不合法而受到惩处,但他的所作所为导致一名贪官现出原形——广州市纪委已初步查明,‘房叔’蔡彬任职期间收受他人贿赂违法经商办企业。如果说有功当奖,有过当罚,如今‘罚’已经有了,‘奖’又在哪儿呢?”
还有华西都市报《举报的边界恪守和规则补全》,将现行投诉检举喻作“秦香莲”的举报信屡屡被转到“陈世美”手中;重庆时报《问责爆料者,拷问公民反腐边界》,呼吁就此明确法律能够容忍民众批评官员的尺度在哪;京华时报《报复举报人将使网络反腐受挫》,强调“倘若任由某些地方和部门随便找个理由打压举报人,势必形成寒蝉效应,让知情者不得不成为反腐的旁观者”;连新华社也就此播发时评,反赞“证伪‘网络传闻’证明公开无价”……
可是,也正是这些评论家,过去每每吁求程序正义,如今又如何自圆其说?有请长江日报在《突破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困境》的社评中一一道来。
虽然也承认“把处罚与打击报复作联系,不但没有确切依据,还透露出判断的情绪化”,但评论员付小为更要宣布程序正义是有默认前提的,即“程序的合理正当,且畅通可行”:“房地产档案馆工作人员通过不合法的途径与手段公布了信息,这是一种程序不正义,那么,有没有可以行走的正义通道呢?通过合法途径向纪委举报被认为是可行的。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人要坚持以程序不正义的方式来追求正义?事实上,这才是程序之争的核心……过分追求程序正义,可能会忽视程序正义的语境。”
这篇得获凤凰网重点推荐的评论,结语处更是谆谆教诲:“一旦把作为实现正义手段的程序正义,当成正义的最高追求,其实是在终极正义问题上的本末倒置。程序正义的对立面并不是必然的恶,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人在承认程序正义的前提下,仍对泄露‘房叔’信息的行为拍手称道、挺身维护。与其争论处罚是不是符合程序正义,不如把焦点放在怎么创造一个让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行不悖的公平环境上。”
腾讯首页展示的是源自红网的《泄露“房叔”房产信息者被撤职是制度之痛》。作者杨涛还是愿意为程序正义多说几句话,但更要从《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中的权限入手,遗憾于对“深喉”的处理。所以,文章在结尾处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一方面,我们要大力推进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制度,让官员必须主动公开财产信息;另一方面,必须完善房产信息的查询,房产信息区分官员房产信息与普通公民房产信息两种,官员房产信息任何公民都可以查询,而普通公民房产信息的查询必须有所限制。如此既保证公民个人隐私又强化对官员的监督,也就不会出现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严重冲突,公民监督官员也无须通过违法手段甚至贿赂‘深喉’来得以实现。”
来源:FT中文网 作者:徐达内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