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契约的概念由Macneil(1973)提出,他将契约分为古典的、新古典的和关系的三种,并认为契约研究的核心是认识到交易在社会关系上的嵌入性。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开创者Williamson(1979)认为关系是被资产专用性和多次交易的需要诱导出来的,因为资产专用性和频繁交易使得关系的维持具有价值,从而双方有形成持久关系而不从事机会主义行为的需要。Bull(1987)分析了员工和雇主的隐性契约,认为公司内的社会声誉使得该隐性契约可以自我实施。刘世定(1999)在评述社会嵌入和契约理论经典文献的基础上,将缔约前的社会关系导入了委托代理模型,并提出了“二次嵌入”的概念。Baker et al.(2002)认为关系契约因非正式协议的未来价值而在公司内外广泛存在。Levin(2003)研究发现关系契约可以很好地解决不对称信息下的激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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