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争的好累,郁闷。
这个帖子我在很多地方发过,本以为在这儿会少些争论,结果争的更厉害。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博弈题(我认为很简单,但是高于博弈论讲的那些吊事例),本论坛中居然是多数人看不懂。
“拿钱不办事合法”目的就是要打破合谋犯罪中攻守同盟,让其中任何一方要么得到最大利益,要么得到负最大利益,从而导致合谋犯罪团队中内讧的概率极大,于是达到降低犯罪率的目的。
楼主: 曹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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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规定:拿钱不办事不算犯法 |
朋友你好! <img src="static/image/smiley/comcom/3.gif" class="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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