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取消城乡户口差别?!”,《东方早报》9月2日,作者:童大焕
第一个标准,城乡公民权利的平等实现与否。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只是第一步,只是简简单单的一行字,平等公民权利的落实,背后牵涉到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土地、房屋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深刻变革。
第二个标准,人口的居住地管理原则是否落实到位。从长远上看,户籍的管理只是掌握人口信息的一个基本工具,其最终方向不是今天的审批制,而是未来的登记备案制;影响人口是否登记为某地户籍的惟一依据只应是其本人常住的年限,及其是否愿意在此常住下去的个人意愿,而不是像今天这样的户籍改革,附加了各种各样的外在条件。
第三个标准,是公民的“教育优先权”能否得到实现。检验的标志,就是孩子是否能够实现“在哪里都能平等地、不受任何歧视地接受义务教育”,并且实现在哪里读书就能够在哪里参加高考。
【点评者说】各地纷纷取消农业户口,但是改变户籍制度并不是表面文章可以完成,这几个标准点出了那个“本本”后面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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