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占领南京,十朝古都倾刻沦陷,随即开始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30万生灵和
整整70年后的今天,南京再次沦陷。这次沦陷,不是外敌入侵造成的军事沦陷,而是自毁城池式的道德沦陷。因此,它的标志也不似当年那样在南京中国国民政府的楼顶上升起日本旗,而是以南京鼓楼区法院对彭宇一案作出的一纸判决所引发的道德颠覆为事件开端。
2007年9月3日,南京鼓楼区法院对倍受瞩目的彭宇与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彭宇为肇事者并承担赔偿责任,其依据是彭宇的行为与社会常理相悖。
此决一出,民情哗然。当事人彭宇在法庭上委屈至极泪流满面,更多人则在气愤之余感到极度失望和无比心寒。许多良知未泯、善心尚存如彭宇者发出哀叹:如此定论,“今后谁还敢再救助他人?”更有
这一判决的致命之处,不在于有可能将热心做好事的人误认为加害于人的肇事者从而导致错判,而在于从道德和
这是天大的悲哀,而哀莫大于心死。这不,不知是天意,还是巧合,或许是报应,这几天也是发生在南京的另两起类似事件,也许可以对此作出佐证。
据
另据南京现代快报报道,9月7日上午9点,一名80多岁老人独自走在河北大街12号附近的路上,跌倒在泥水里。老人倒在泥水里,想爬又爬不起来,两条腿直抖。这时围观的人越聚越多,站得远远的,小声议论着。但就是没有一个人上前搀扶。这时有一陈先生上前将老人扶起。陈先生说,他把老人扶起时,老人已经在泥水里近10分钟,“为什么没人扶,也许有什么顾虑吧。”
这两件事,一个是四人遇车祸跪地求救而无人理,一个是8旬老翁跌卧泥潭盼救而无人应。遇难者不是老人就是妇女,而路人虽多却只当过客和观众。如果说在这两件事情中社会的道德良心已骤然变得冷漠无情的话,那么在彭宇一案中连代表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也公然站到了麻木的看客一边,从而突破了德与法的最后底线,进而导致了社会公序良俗的彻底倾覆,这不是沦陷又是什么?
当然,我不敢说这一前一后发生的两件事就一定与彭宇一案的影响直接有关,而且也并不一定就能代表所有南京市民面对类似事件时的价值取向和道德选择,但可以肯定的是,当彭宇一案的判决成为开风气之先的示范判例后,类似这种有难不帮、遇伤不扶、见死不救的事情只能越来越多,因为人们是不敢违背社会常理、更不敢以身试法的。当多数人心中坚守的道德防线失守的时候,社会公德的精神城池也就彻底崩塌了。
一座城市的沦陷一般会发生千百万人头落地的屠城之灾,精神城池的沦陷也许并没有尸骨遍地、血流成河这般血腥,但是,它却能使广大民众的情感和心灵遭受巨大的伤害,这种精神屠杀的杀伤力,并不在对肉体的灭杀之下。
南京沦陷,前次让30万同胞蒙难,这次令数百万市民蒙羞,也让这座美丽的古都在世人心中黯然失色。
南京,你真的代表道德沦丧吗?你真的甘于再次沦陷吗?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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