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ao @ 2013-4-8 11:22:34 被阅读217次
各教研部(所)、学科点、各位导师、各位学位申请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及《中央党校研究生学术规范》,今年校学位办继续对所有申请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测范围
本年度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包括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均需进行检测。未经检测的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二、论文格式
被检测论文必须为完整的申请学位论文的单一WORD(2003)文档,命名为:
论文类别 | 论文命名 | 论文电子版格式 |
博士论文 | BS+姓名+专业 | 全文电子版(WORD) |
全日制硕士 | XS+姓名+专业 | 全文电子版(WORD) |
同等学力硕士 | TS+姓名+专业 | 全文电子版(WORD) |
如:马哲专业姓名为“张晓峰”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命名为:BS张晓峰马哲
三、检测程序
学位申请人将待检测论文全文电子版经导师确证同意后按要求格式传至校学位办专用工作信箱xwb@ccps.gov.cn。三个工作日内,学位办将把检测结果反馈给本人,同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检测结果处理
根据以往经验,对于总文字重合率(含本人成果,下同)或段落复合率在21%以上的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可能性较大;对于总文字重合率或段落复合率在41%以上的论文,可视为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具体处理如下:
1、总文字重合率或段落复合率小于20%(含20%)的论文,校学位办将检测报告反馈给学生本人,作为进一步修改论文的参考。
2、总文字重合率或段落复合率在21%--40%(含40%)之间的论文,校学位办将对作者进行学术道德规范警示,同时将结果反馈给导师,由导师进行严格审核,并决定其是否参加答辩。
3、总文字重合率或段落复合率大于41%的论文,可确定存在严重学术不端,经研究后取消学位申请人本学年度的答辩资格。对于指导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处理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第六条及《中央党校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通报制度(试行)》进行。
五、时间安排
3月20日至4月12日,过期不再进行论文检测。
六、其他事项
该项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校学位办遵循有限使用、谨慎使用、专人使用的原则,每篇学位论文原则上只检测一次;对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检测报告只向学位申请人本人和其导师提供。个人不能将结果向其他人员和单位扩散,否则后果自负。
校学位办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