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品只是区分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的称呼,这有不妥吗?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说只要能够作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就是一般商品,这是不严格的。严格来讲,商品从马克思的意思具有两种属性,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没有区别,可使用价值是有严格区别的,所以,一种商品不能够代替另一种商品,它们虽然可以通过价值比较进行交换,但一般商品是不存在的。而一般等价物的存在只是因为价值相等,人们承认其做交换媒介或价值尺度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其自身的价值的存在。你认为货币就是价值符号吗?你承认货币是一般等价物,怎么又说是价值符号呢?货币是一般等价物是从你的论述中引用的,但我并不否定这个概念,它与纸币、电子货币的“价值符号”都是历史的概念。比如金银作为一般价值形式,起初是以自身的价值为交换根据的,当时人们接受的金银这种价值形式,人们看重的就是金银自身的价值。但随着这种一般价值形式被人们普遍的接受,铸币便产生了,这种铸币在自身打上了价值多少。初起铸币在交换中的价值还等于其自身的实际价值,但铸币随着交换的流通,其自身不断地被人为的或自然的摩损;另一方面,“几百年来君主们不断伪造货币,使铸币原来的重量实际上只剩下一个名称。”但这种磨损和伪造的铸币仍能够在交换领域中流通,况且其价值与其面值等同。此时这种流通中的铸币被人们认可的已不是自身的价值,而是铸币被人为的打上的价值量,如果说金银起初是以它自身的价值为交换依据的话,但随着铸币的产生,流通中不足量的铸币本身就以价值符号存在了,因为,这种不足量的铸币仍能够交换到其足量铸币的价值,人们接受的并不是铸币自身的价值量,接受的是其能够交易到的价值量,即其所能够代表的符号量,这种价值符号便被人们无意识的接受了。后来的纸币就完全是一种价值符号了。货币作为商品当然具有自身的价值和价值量。我们要明确作为币商品体货币的自身价值与作为价值符号的货币价值是完全不同,此价值非彼价值。货币作为商品当然也是财富,你拥有大量的黄金难道不是说明你拥有大量的财富吗?其实,无论是商品还是货币都是财富,而以你的逻辑,你认为只有价值实体——商品体才是财富,而作为价值符号不是商品体则不是财富。因此,作为商品形式的黄金是财富,而作为价值符号的金币其财富量并不等于其符号价值量,因为其价值符号量只是一般价值量,并不是商品体价值量,作为一般价值形式的纸币价值更是与其商品形式的纸币价值是无法比拟的,难到非商品体价值的货币符号价值不是财富量吗?其实,他们都是财富,只不过一是具体财富,一是一般财富,并不单指商品体。
"价格对价值的偏离其实就是商品交换到的价值对生产成本的偏离",不知道你说的什么意思,到底是价格与价值是对等的,还是价值与价格对等。不明白“交换到的价值”是什么意思,最初对他的应用是斯密,李嘉图所批评的斯密的价值悖论中就是用它的,交换到的价值在马克思说不是商品自身的价值。商品自身的价值并不等于商品交换到的价值,交换到的价值在马克思只是价格,因此,马克思的价值与价格不是同一概念,但很多时候他作同一概念应用,如果这两个概念是同一概念,就不会存在价格绕价值运动了,也就是说价格与价值并不对等。或者你用生产成本代替价值,但是生产成本(成本价格)本身就是一个价值层次的概念,这如何否定价值作为交换标准呢?为了说明价值在价格决定中的意义,价值决定价格中的“决定”完全可以理解成“起决定性作用”的意思,我并不是用生产成本代替价值,而是马克思所谓的价值规律其实说到的就是生产成本决定价格的规律,我用生产成本决定价格的变动范围是现实现象的归纳,而马克思的价值规律是一个演绎规律。生产成本作为价值层面是不敢苟同的,因为马克思的价值是一个抽象概念,是平均值,且是劳动时间;而我的成本概念则是具体的,是单个值,只不过是用货币表示的物品的所值,是货币量,如同一样物品,不同企业其生产成本是不相同的,而其价值则是相同的,从此层面推不出价值决定价格的命题。人们交换的标准是价格,如果交换中上衣价格是100元/件,50件上衣就是5000元,100元/件就是人们交换的标准。这也否定不了价值这个概念的存在性。我在此也没打算否定马克思的价值概念,因为讨论毕竟需要一个平台——概念要同一。不然的话,你说你的,我说我的,讨论不会有什么结果。
那你觉得决定价格大小的因素是什么,价格的量是怎么规定的?。决定价格大小的因素是供需量,价格是交换价值的范畴,它的量是个比率,就是供者量与需者量的比例,但这个比例中掺合了太多的主观因素,所以它并不是容易把握的。这个问题太大,不是一时能够说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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