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盼铁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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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传统的剥削理论构成了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理论障碍”??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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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3-5-7 15:31:18
这位博导的一番大论都是在“传统的剥削理论,构成了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理论障碍”的由头下所发的,而其由头——“传统的剥削理论,构成了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理论障碍”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多年来,在“传统的剥削理论”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既然能迅速发展,已占据乃至超过“半壁江山”,事实已经说明“传统的剥削”理论根本不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论障碍。


现实中,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中都遇到困难,所谓“三难”、“六乱”等困难,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共同面临的困难,在不同地区、行业、程度等方面有差异,其根本原因在于实践而不是理论,当然更不能归咎于“传统的剥削理论”——导致所谓“三难”、“六乱”的根本原因——实践中、操作上,对党和国家“两个毫不动摇”大政方针、对ZF“非公经济36条”的执行力差。

恕我直言:“传统的剥削理论,构成了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理论障碍”—— 一个似是而非的伪命题。

这位博导借题发挥——借“传统的剥削理论,构成了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理论障碍”这个由头议论“传统的剥削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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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3-5-7 16:13:51

   “人们之所以痛恨和诅咒私有制,并不在于私有制本身,而在于人们赋予私有制的一个似乎是与生俱有的属性——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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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导之所以要借题发挥,看来就是要为“私有制”作辩护了,而要作这样的辩护,首先就得否定其中的剥削



剥削,与生产资料私有制有没有(与生具有)必然联系?究竟是客观存在还是被人“赋予”的?

私有制究竟有没有剥削?有,就是客观存在,没有才是被人“赋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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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3-5-7 16:25:06

“按照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价值是唯一地由活劳动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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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否定私有制的剥削属性,为了论证其“剥削”是被人“赋予”的。这位博导首先将“矛头”直接对准了“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
在历数了
他认为,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罪过”——“非劳动收入无一不是非劳动要素的所有制凭借着非劳动要素的所有权对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这样,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与剥削就成了孪生兄弟”之后,得出了他的似是而非的伪命题——“正是传统的剥削理论,构成了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理论障碍。”

接着,“顺理成章”地引出了这位博导否定私有制的剥削的属性,论证私有制中的剥削并非客观存在而是被人“赋予的好办法:重新定义剥削——必须重新定义剥削并重新认识剥削与私有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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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老克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5-7 17:26:15
蔡继明教授的学术观点错得不是一般的离谱。什么是“生产要素的贡献”,他根本就讲不清楚。无怪乎本论坛上有价值就是太阳能,所有的价值都是由太阳能提供,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就是按太阳能的占有分配之类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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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3-5-8 16:25:28
                                                               辩证法被人用来变戏法

        "我们知道,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物质财富即使用价值的创造,这是不言而喻的,所谓“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但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下,物质财富总是采取相应的社会形式,而作为分配对象的财富,也只能是社会财富。根据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的辩证法,参与物质财富创造的各种生产要素,同样参与社会财富的创造。在商品经济中,财富的社会形式就是价值,由此得出结论,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价值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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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不是“变戏法”。所谓“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的名言,这样简单、通俗的比喻,说的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创造价值的是“巧妇”的“炊”,是劳动,而不是“米”。

辩证法不是“变戏法”。在财富、价值的生产过程中,离不开非劳动要素的参与,但它仅仅是参与,它并没有任何创造能力,它什么也不能创造,更不是创造的源泉。

辩证法不是“变戏法”。财富与价值不是全等的概念,价值是财富,但财富并不一定都是价值。财富,有非劳动的创造物,但一切价值,都是劳动所创造的。无论怎么“变戏法”,偷换概念,都改变不了劳动创造价值的事实。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在于劳动创造价值。引用“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的名言,“变戏法”等手段,都撼动不了 劳动,只有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


26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3-5-9 10:50:08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3-5-8 16:25
辩证法被人用来变戏法

...
    说的精彩!劳动光荣!

27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3-5-19 15:47:47
clm0600 发表于 2013-5-6 17:50
这里关键是要理解,所谓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是以承认各种生产要素(包括非劳动要素)都参与了社会财富的创 ...
几百年前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谬论又出来了,……完全是萨伊的东西呀,还居然挂羊头卖狗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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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要素分配论”就是否认劳动创造(价值)论的要素共创(价值)论,相应的其分配也就是劳动——工薪、土地——地租、资本——利润,即“著名”的“三位一体”论。

楼主已将这条回复设为“精彩回复”。其精彩之处在于点出了这位博导所鼓吹的非剥削论的“要素分配论”,还在于其点出了其祖师爷——萨伊。

28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3-5-19 19:42:22
clm0600 发表于 2013-5-19 18:33
萨伊的这点东西,到现在还是很有市场的。
是的,之所以市场兴隆,在于它能“有效”掩饰剥削!

凡是参与了财富创造的要素,都是创造财富的者,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凡是参与了价值创造的要素,都是创造价值的者,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资本要素参与了财富创造,因此,土地……等资本要素是创造财富者,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资本要素参与了价值创造,因此,土地……等资本要素是价值的创造者。

把价值创造等同于财富创造,把所有参与价值创造的要素都视为创造者,把参与价值创造的人的要素——劳动,与物的要素——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资本要素都说成价值的创造者。这就是这位博导变戏法的逻辑。

劳动、土地、资本都参与了价值创造,都是价值的创造者,劳动——工薪、土地——地租、资本——利润的俺要素分配的分配方式、制度不存在剥削,是各得其所的分配方式、制度。这就是“三位一体”论的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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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3-5-19 22:55:30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3-5-19 19:42
是的,之所以市场兴隆,在于它能“有效”掩饰剥削!

凡是参与了财富创造的要素,都是创造财富的者, — ...
楼主在前面的回复中已经说过,“传统的剥削理论构成了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理论障碍”是个伪命题。至此,这位博导为啥要借题发挥,以及为啥鼓吹要改变剥削这个概念的目的是不是已经让人看得比较清楚了?

30
龚民 发表于 2013-5-22 07: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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