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对《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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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对项目资本金(所有者权益)比例达不到35%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商业银行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对经国
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具有囤积土地、囤积房源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对其发放
贷款;对空置3 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 严格规范土地储备贷款管理: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
• 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商业银行应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
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 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币贷款,下同)
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 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
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 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