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的经济模式:控强经济(用民意机构监控垄断国企)
摘要:中国存在大量垄断国企。天然垄断的行业实行国有化是合理的,但对垄断国企必须严格监控。可在全国人大建立监控垄断国企的专业委员会,监督其日常经营和重大决策。这种经济模式可称为“控强经济”,是针对中国的现实问题而提出的经济模式,是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和“混合经济”并列的第四种经济模式。
在中国,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国家出于对掌握经济命脉的考虑,有关群体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中国还保留有大量国有企业,其中很多处于垄断地位。它们享受着国家给予的大量资源、补贴和政策优势,充分利用其垄断地位,大赚其钱,挤压了私有经济的发展空间,拉高了其它企业的经营成本,影响了中国经济的活力,最终提高了中国民众的生活成本。另一方面,垄断国企赚取的大量利润上交给国家的比例极低。2011年2月,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从2007年开始,国企上缴国有资本的经营收益,上缴比例为5%和10%两种。从2011年开始,上缴的比例提高到10%和15%两档。 在只上交少量红利的同时,国企铺张浪费、贪污腐败、超高福利等丑闻则不断见诸报端。因此中国国企尤其是垄断国企广受诟病。
中国的垄断国企短期内不可能消失,那么怎么办?下面以铁路为例,进行阐述。
铁路是天然垄断的,因为不可能由不同的企业建造大量平行的铁路,进行自由竞争。私人资本控制垄断行业后,必然实行高价,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因此,天然垄断行业实行国有化是合理的,但国家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否则情况更糟。
综合考虑各种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舒适性、速度和准点率,铁路是首选长途交通工具,因此,社会对铁路客运存在刚性需求。即使铁路票价较高,人们仍然只能选择铁路。如果铁路票价太高,低收入阶层无法回家探亲,其不满可能引发社会动荡。
中国铁路处于垄断状态,垄断企业为了利润最大化,倾向于尽力提高票价。这实际上是让社会承担成本,却让铁路公司一家获取暴利。有人说民工如果嫌火车票价高,春节回家可以骑摩托车。在风雪中,携带妻子和幼儿,大包小包,在风雪中奔波几百几千公里,这是什么样的折磨?这就好像对普通老百姓说:“你嫌青菜贵,可以去吃野菜呀!”“你嫌大米贵,你可以去啃树皮呀!”春节回家探亲是中国人的基本需求,不是奢侈品。国家理应满足这一需求,经济学界理应帮助国家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是为人民的福祉而建立的,经济学的宗旨是提高人的福利,提出这种建议的人,完全忘记了国家的本来目的,为了遵守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教条,却忘记了经济学的本意。
中国应该发挥公有制优越性,强制铁路实行较低的票价。中国的铁路是国有企业,铁路是国家命脉,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稳定,因此国家理所当然应该进行强制性监管,具体可由人大负责,例如建立“全国人大铁路管理专业委员会”,监督铁路部门的定价和运营成本,以及建设成本,并强行压低票价。
火车票价降低后,会有一部分需求得不到满足,但这不是强制降低铁路票价造成的。在铁路高价时,也有一部分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人大铁路监管委员会可以指令铁路扩大运能,例如在春运高峰时暂停或减少货运列车,增开客运列车。
人大铁路监管委员会应公布铁路部门的账目,控制其经营和建设成本,彻底消除垄断国企中常见的挥霍浪费和贪污腐败。
铁路公司应加强管理和建设,满足社会对铁路的需求。若铁路部门不服从监管,可以撤换铁路部门负责人。
与此同时,铁路公司可以开发和提供各种高端服务项目,以此获取利润,可以铁路可针对市场的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产品,例如豪华车厢。豪华车厢可实行市场浮动价格,基础价格可以定得很高,以实现利润最大化。若供大于求,出现空座位,则可以打折售票。开车后若仍有空位,普通车厢乘客补交部分差价后,可升级为豪华车厢乘客,以此增加铁路公司收入。
垄断国企属于国家,国民是其主人,也是其消费者。垄断国企的经营涉及国计民生,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绝对不能任由少数官员操控垄断国企,置国民利益和国家利益于不顾,而使其成为少数人获益的工具。通过人大等拥有实权的民意机构对垄断国企的日常经营和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是完全正当的。垄断私企尚且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制约,垄断国企本身用纳税人的钱建成,还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当然更要严加监控。
天然垄断的行业不宜私有化或私有资本过多,因为国家或民众没有理由对垄断私企的日常经营和重大决策进行直接的监控和干预。
不要认为“公有制”能够自然而然地解决“私有制”存在的问题。没有民主监督的“公有制”必然堕落为“官有制”。对于国民来说,“官有制”还不如“私有制”。私有企业毕竟是投资者自负盈亏,而官有制吃的是国民的,肥的却是少数官员;一旦经营失误,又把损失转嫁给国家,最后还是国民买单。
垄断国企原来由国务院和发改委等政府机构管理,是政府内部的行为,既得利益集团很容易操控,而民众和舆论很难了解情况并进行监控。垄断国企交给人大专业委员会监管之后,其经营情况将理所当然地向人大公布,少数官员将难以进行操控。
中国的人大目前还不能完全反映民意,但可以逐渐推动其进步。可以先理顺关系,在人大建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赋予其监管有关垄断国企的任务,然后民众在监督这些专业委员会及其分管的垄断国企的同时,推动人大的进步。
上面的阐述实际上也构成了“垄断国企经济学”的基本框架,其主要观点是:
1,天然垄断行业实行国有化是合理的;
2,但对垄断国企必须实行严厉的价格监管,不许其赚取垄断暴利;
3,若允许国企暴利,其暴利绝大部分应上交国库,或用于国企建设;
4,对垄断国企的经营和建设应由民意机构(议会或人大)实行严格的监管,以免国有财富流失;
5,垄断国企可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开发多种产品,灵活经营,以增加收入。
“垄断国企 + 民主监督”这种经济模式是解决中国现实问题的一种思路,其它国家在对垄断行业实行国有化时也可以参考。这种经济模式是和“市场经济”、“计划经济”、“混合经济”并列的第四种经济模式,这种经济模式可以称为“控强经济”。因为垄断国企非常强势,需要进行有效的监控,否则国民经济将难以健康发展。
和既得利益集团的斗争,单靠高层内部的斗争,是难以取胜的,应该把人大引入这场斗争。民众会向人大施加压力,逼迫人大代表自己的利益,和既得利益集团斗争,这等于发动人民群众参与了和既得利益集团的斗争,改变了力量对比,提高了胜利的可能性。人大在理论上是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有心粉碎既得利益集团的人,借助人大的力量后,至少名正言顺了。“文革”式利用群众力量的方式很容易失控,而通过人大利用民众的力量,则可以避免这一问题。
(黄佶,2013年5月21日)
摘自《烹鲜琐计——黄佶文集:关于建设中国的方法的思考和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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