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pple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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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本版版规(试行)来者必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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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boy 发表于 2004-12-24 00:25:00
慢慢来,其实现在设限制的东西不是很多。
喧哗与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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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xyhu 发表于 2005-1-6 11:08:00

所言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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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o 发表于 2005-1-7 14:00:00
说一个顶扣几分,这个也应该标准化一下,斑竹也不能随心所欲的口,坚决支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反对一言堂!!!

14
lisun365 发表于 2005-1-9 13:18:00
支持,这样有利于论坛的长远发展。呵呵

15
willyin 发表于 2005-1-13 11:32:00

支持

16
牛牛 发表于 2005-1-19 16:23:00
知道了
我是一头笨野猪

17
qibusini 发表于 2005-2-16 21:38:00
以下是引用appleboy在2004-11-15 20:18:49的发言:

5.不得发表未经证实或者无法证实的下述三类信息

1)来自于国外网站和传媒的消息;

2)批判国家领导人的;

3)过于敏感的史料的。

这个应该如何理解?是说“未经证实或者无法证实”的前提下,下面三种内容不能发表?怎样才算可以证实的呢?比如说nytimes或者cnn这样的媒体,算有公信力的媒体吗?

没有批判版主的意思,只是觉得,这样的规定。。。有些事情是说不清楚道理的,不如不说。。

道无常道,是为天道 ---------------------------------------- 欢迎访问天地人大BBS站 http://bbs.ruc.edu.cn/ telnet bbs.ruc.edu.cn

18
名捕 发表于 2005-2-19 23:03:00

ok!

风起于青萍之末......

19
yyll13966 发表于 2005-3-14 11:57:00

受到,支持

20
天一生水 发表于 2005-3-16 15:06:00

定位于专业的经济论坛,拒绝灌水.

很不错,我们会遵守和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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