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lhyhqh88888在2007-10-13 9:07:00的发言:
①个人产品剩余状态。先看他们各自对自己生产的物品A和B是否能足够自产自消得到满足;从上表可看出:由于甲A的生产率=2A/每天,甲A需求率=5A/每天,甲A产品剩余率=2A/每天-5A/每天=-3 A/每天;因此,甲如果全天只生产2A不但A这种物品不能满足5A/每天的需求率,而且甚至连B的满足都为0。这时,只有生产B时才能得到满足,从上表可看出:由于甲B的生产率=6B/每天,甲B需求率=2B/每天,甲B产品剩余率=6B/每天-2B/每天=
4B/每天;因此,不但B这种物品能得到满足,还可以产生剩余或用产生剩余产品的时间转移到A的生产中去;这样,从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来说,甲选择先满足B的生产后再生产A的可能性较大。
以此类推,乙为先A后B,公式表示为:乙A产品剩余率=5A/每天-3A/每天=2 A/每天;乙 B产品剩余率=4B/每天-5B/每天=
-1B/每天。
丙为A先后B,公式表示为:丙A产品剩余率=8A/每天-1A/每天=7A/每天;丙 B产品剩余率=2B/每天-8B/每天=
-6B/每天。
。
②分工。从上面可以看出甲在生产的物品B方面在三人中是有绝对优势即生产率高的;而丙在对物品B方面在三人中是有绝对优势的;那么,把三个人作为一个社会系统来看时,物品A由丙全天生产,其生产率是:8A/每天;物品B由甲全天生产,其生产率是:6B/每天。
③整体产品剩余状态。看三个人的总产量(或生产率)与总需求标准量(或总需求率)之差值情况设定生产。
由于,物品B由甲全天生产,所以,如果物品A由丙和乙两全天生产,其生产率是:8A/每天+5A/每天=13A/每天,整体产品剩余=13A/每天-(甲A需求率+乙A需求率+丙A需求率)=13A/每天-(5A/每天+3A/每天+1A/每天)=13A/每天-9A/每天=4A/每天,整体产品剩余>0。这说明乙只要生产1A就可以使整体当天满足了,其余的4/5天转为生产(4×4)/5=16 B/5。这样,在乙丙合作生产物品A可以使整体当天满足时,乙生产物品A、
B的组合为:(1A、16B/5)丙生产物品A、B的组合为:(8A、0B)就可以了。
④从另一个角度,由于,物品B由甲和乙两全天生产,其生产率是:6B/每天+4B/每天=10B/每天,整体产品剩余=10B/每天-(甲B需求率+乙B需求率+丙B需求率)=10B/每天-(2B/每天+5B/每天+8B/每天)=10B/每天-15B/每天=-5B/每天,整体产品剩余<0。这说明乙、丙合作生产都不可以使整体当天满足了,甚至于丙参与进来都不能使整体当天满足。
⑤这道题出得不够好,由于生产率太少,最终要想在两种物品绝对稀缺的一天内达到整体效用最大化是不可能出现产品剩余状态的。
由于,我没强调物品A与B两者哪一种对人的需要更基本,所以,答案就在上面两个角度极端产量之间摇摆,只能求出个范围了。当然,我这是从客观以整体为价值参照系(类似于政府的计划经济角度来) 求解的。
⑥因此,只有大大提高物品A、B其中生产率并使其中一物品的剩余时间够足生产另一物品的满足量时,才有可能获得满意的解吧。
不过,个人的满意还是可以在甲与丙两人之中可能选其一的。但这是另一方面的问题了,必须以个人为价值参照系求解了,暂且谈到这里了。
不知您对在下的解说是否有何不同见解呢?
您的方案在表达您的思想这方面来讲没有任何问题,很好,我没有任何异议。
但这个方案本身距离题设的意图(最起码在非出题人看来是这样)可能还有一段距离。我说一下我认为它存在的不足。
首先:该方案只讨论了各人对A,B的生产决策,而对于其交换决策只字未提。也就是说,仅仅把东西生产了出来,但生产之后怎么样、最终每个人消费多少根本不知道。这样一来,题设中关于效用的说法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其次:由于这个方案没有谈及交换,于是任何关于效用实现方式以及价格形成机制的话题都没有被涉及。在这个题目里,这两个话题应该是中心话题。
再次,该方案没有就信息状态作出任何假设。方案的形成是以第三者(掌握全部经济信息)的角度设计的,甲乙丙三人的自私思想没有任何体现。也就是说,如果从甲乙丙自身的角度考虑,这个方案就没有任何用处,因为它甚至连生产者的效用都没有提及。
最后,即使在该方案仅仅谈及的生产决策的问题上,也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第一,由于不知道具体的效用,“甲选择先满足B的生产后再生产A的可能性较大”这样的作法是不可取的。当然,由于同样的原因,也不能说它不正确,但方案中中应该给予明示,因为这毕竟是该方案的全部依据。第二,在存在交换可能的世界里,“绝对优势”这个概念没有任何意义。也就是说,如果生产者知道自己可以进行交换,并且了解其他生产者的状况,是没有人按“绝对优势”进行生产的。所有的个人生产决策一定要依据相对优势进行,否则就不可能实现整体福利的最大化。这一点,是最基本的常识。
基于以上理由,我不认为这个方案有现实价值。但正像我开头所说的,它在执行您的思想方面的确没有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一个可能的结论是可能是您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本身有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