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sa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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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准租金和组织租金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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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 发表于 2005-6-3 13:04:00

8元应该理解为A出租的保留价格,10元是B租入的保留价格,从合作博弈的角度理解,9元应该是市场价格。A和B各获得1元的剩余。其中两个人都没有获得准租金。

但是,如果B通过某种人为的或天然的手段,使得A以低于9元,如8.5元的价格出租,这时应该可以理解为A获得了0.5元的准租。

准租通过应该理解为一种与合理的竞争市场价格的偏离,例如A进行了专用性投资,该投资的市场价格为100元,但由于不可转移或出售有困难,其合作者只愿意以50元价格计。这时B获得了50元的准租。

从主流企业理论的角度理解,组织租金是合作剩余,但是我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理解,组织租金可以是一个企业的收入扣除按市场价格支付的全部生产要素成本之后的剩余。这种租金来源于组织对社会商品生产的影响力。

对于提供公共品的机构(通常称为非营利性组织),这种影响力如果不受到控制,就可能获取大量的组织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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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5-6-3 14:44:00

有个疑问:如果引入博弈(当然也应该引入),A、B、C、D的“保留价格”如果都是私人信息,情况就很复杂了,就成了“拍卖”。这时“租”的定义也许就要发生微妙的变化了。

最初提出“租”概念的人不知有没有想过系统地使用博弈论的方法来理解租。张五常提过“租值耗散”。也许,如果租没有定义在Nash Equilibrium上,就是一个“暂时性”(非均衡或非稳定)的概念。这个概念指出了竞争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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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华 发表于 2005-6-4 15:41:00

看看张五常是怎样理解的:

租值的理念演变

我常对学生说,要学经济理论,学今天的就可以了。说了这句话之后,我通常作点补充:有些理念,不追溯经济思想史,我们不容易明白今天的。租值的理念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要真的明白今天经济学上所说的「租值」,了解一下前贤的思想大有帮助。

今天经济学上所说的「租值」(rent),可不限于房子或土地的收入。不谈土地或房子也论租值,而又不谈租用工具,「租值」这一词很容易引起混淆。经济学者于是发明了另一用词,叫作「经济租值」(economicrent)。我这里要谈的租值是经济租值。但经济学行内的人一提起租值,大家都知道所指的是经济租值。因此这里所说的租值,其实是经济租值,而其中与房地产无关的,叫作「准租值」(quasirent);quasi者,一半也。一半可解作类似。

经济学鼻祖史密斯(A.Smith)一七七六年发表的《原富》(TheWealthofNations)所定下来的分析架构,今天仍在。他把经济问题分为资源的使用(resourceallocation)与收入的分配(incomedistribution)两大类。前者是「微观」,后者是「宏观」,虽然他的宏观与今天的不同。其实史前辈还分析了第三类问题,那是关于劳工与地主的生产制度安排。他认为制度的安排会演变,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个适者生存的观点影响了后来的达尔文,后者提出了重要的进化论。

另一方面,适者生存的观点也影响了辩证法唯物论的发展,使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必被淘汰。现有的制度既然被视作会被淘汰,不同制度的分析就重于优劣之分,漠视了解释不同制度的共存。不同合约的安排,不同机构的组织,在经济学课本中从来没有重视过。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兴起而跟大行其道的新制度经济学,虽然在今天的经济学课本中还未能普及,某程度上有复古的意识──回复到史密斯的制度分析再搞起来。

关于租值,史密斯当年是指土地的收入。他有两种看法。其一是微观的资源使用,他认为租值是一项成本,因为土地有不同的用途。成本是放弃了的代价,这个重要而正确的概念,始于史密斯。

其二是宏观的收入分配。史前辈认为土地是上苍赐予的,给强权抢来占为己有。这样,租值是多余的(surplus)。地主强人不事生产也有租值的收入,而若没有这项收入,土地还会存在。宏观而言,史前辈认为土地没有其它用途,所以地租不是成本。这个观点一代一代地传下来,到了佐治(H.George,1839-1897),就建议单一税制(只抽地税)。我们的孙中山先生读到佐治的《进步与贫穷》(ProgressandPoverty,1879),搬义过纸,写成了三民主义。

到李嘉图(1817)分析租值时,主要是从史密斯的「宏观」的收入分配那方面看。他把生产的总收入分为工资(劳工的收入)、利润(商人或资本家的收入)与租值(土地的收入)。他的租值看法继承了史密斯的传统:租值是多余的,因为没有租值收入土地的供应量不变。但李前辈加上一项有争议的观点:他认为土地之所以有租值,是因为不同土地的肥沃程度不同:differentialrent是也。争议的起因,是李氏既假设土地有限,又假设肥沃不同,重复了租值的成因。正确的看法,是土地若有限(因而缺乏),肥沃相同也有租值;若土地无限,则要有不同肥沃程度才有租值可言。无论怎样说,李嘉图认为租值不是成本:他没有史密斯的微观的土地有使用代价的概念。

到米尔(1848)分析租值时,他的重点却又是史密斯的微观看法:土地有不同的使用,有放弃其它使用的代价,所以租值是成本,不是多余的。但难倒米尔的,是在观察上不管租值如何,土地的供应不变。这不变与任何行业的劳工供应可以大变很不相同。

为了解决米尔的困境及其它有关的问题,马歇尔(1890)提出了长线(longrun)与短线(shortrun)的概念。他认为长线而言,什么都可以变,但短线就只是某些生产要素可以变。他认为若在短线内收入变时而供应量不变的,收入是租值。因为这种看法不限于土地,马歇尔提出了那重要的准租值(quasirent)理念。今天,一般而言,准租值是指土地之外的其它类似地租的收入:收入变而供应不变的。准租值后来又称经济租值(economicrent),或简称租值(rent)。那是说,马歇尔的看法,租值再不限于土地的收入,而是指在短线内任何收入变动而供应不变的收入。可惜马歇尔棋差一,他认为土地的总供应永远不变,所以地租不是成本。

最后一位在租值的理念上对我有影响的,是女性,鲁宾逊夫人(Mrs.J.Robinson,1903-1983)是也。在她一九三三年的名著(TheEconomicsofImperfectCompetition)中,有一章题为《租值闲话》(ADigressiononRent),很有意思。夫人承受了马歇尔的准租值传统,但又追溯到史密斯的微观与宏观那方面去。

夫人不重土地,而是一般性地分析收入的租值性。她认为从微观的角度看,因为个人有选择,所以没有租值可言。然而,从社会整体的角度看,所有收入都是租值。说个人(微观)没有租值,社会(宏观)全是租值,是史密斯的传统,但她带到非土地那方面去。

我作学生时,老师谈租值最常用的例子,是歌星猫王ElvisPresley。这个后来成为二十世纪收入最高的歌星,在卖唱及作明星之前是一位货车驾驶员,每月的收入只数百美元。工余之暇,他试唱,被发现了,一举成名,过不了多久每年的收入以千万美元计!

问题是这样的。猫王唱歌的收入若大幅度地减少了,他还会继续作歌星。要猫王回复旧职,重操货车驾驶员,他的歌星收入要下降很多、很多才会那样做。这是说,像土地一样,猫王作歌星不会因为收入下降一个大数字就改变了。这样,成了歌星,要猫王另谋高就──作货车驾驶员──其收入要有很大的变动他才会考虑。因此,猫王作歌星的大部分收入是准租值,不是成本。

这个传统的看法不对,因为从猫王个人角度看,东家不唱唱西家,东家的收入就是西家的成本;不登台演唱而去拍电影,登台的收入就是拍电影的成本。是的,从个人的角度看,选择数之不尽,就算同样登台演唱,改换了一首歌也是选择,「机会」所在皆是,皆成本也,租值从何而来?

然而,从社会的角度看,猫王的准租值的确很高:把他的歌星或明星的收入大幅度削减,他还不会回头作货车驾驶员。在大幅的收入转变中,他作歌星的职业不变。收入转变而行业或职业不变,其收入可看作租值。

想深一层,货车驾驶员也是工作。猫王若不作歌星,回头作驾驶员,他还是在工作。不论行业,单论工作,他的收入要下降至近于零才不工作的。从社会的角度看:只论工作收入,猫王这个人就像一块土地,工作生产去也。不论行业,猫王怎样也工作,他的收入全是租值,一命呜呼才是他的成本。

准租值或租值的理念,是指收入有所转变而某些供应不变。这是指某些可变的选择,在收入的转变中不存在,所以可作为租值看。然而,说有某些选择不存在,可不是说完全没有其它选择存在。事实上,其它选择永远是存在的。因此,从没有选择的不变角度看,收入是租值;从有选择而可变的角度看,放弃了的收入是成本。

多举一个例子吧。在香港大学工作时,到了六十退休之龄,我续约两年再做下去,薪酬照旧。但六十二岁再续约时,校方有新例,凡越退休之龄续约的教授,薪酬要减至高级讲师的顶点水平。这样,我的薪酬被减了大约百分之四十五。我续约一年,教授之职不变。从教授之职不变的角度看,我被减去的百分之四十五可以说是薪酬未减时的租值。

有趣的问题来了。减了百分之四十五的薪酬,我教授之职不变,那么多年以来,香港的纳税人岂不是给了我太多的钱?从教授之职不变的角度看,是对的。但事实上,我见减了薪酬,就推却了不少可以让同事们做的行政工作,多把时间放于整理自己生平的论着。这是变,而多作行政工作时的较高薪酬,放弃整理论着的代价就是成本。

当然,减了教授薪酬,我可以工作散漫,脱课频频!(天晓得,我可以,但没有那样做。)这些也是变:较高薪时,不散漫是成本。收入变了,不容易想象工作在任何边际上完全不变,虽然有时变得较多,有时变得很少,或微不足道。租值是指收入变了而某角度资源使用不变的收入。因为资源使用不变与选择不变相同,没有选择就没有成本,所以这种收入被称为租值,是史密斯的传统了。然而,只要我们能真的考虑所有的选择,不是成本的租值不存在。

举另一个例。假如香港政府送给我经营电视的专利权,没有任何其它人可经营电视,而又假设电视节目及广播时间皆不容有变。这样,广告收入下降我还会完全不变地经营电视。这些广告收入是租值,但也可看为成本,因为我可以将电视台卖出去。卖出整盘生意也是一个选择,而卖出之价是继续经营的成本。

专利所赚到的、在生产要素成本以上的钱,因为不会被竞争者消灭,称为专利租值(monopolyrent)。佛利民(M.Friedman)称之为非合约成本,高见也。这是后话。

一九六八年,史德拉(G.J.Stigler)和我讨论租值与成本时,提出了如下的一个例子。太平洋有某荒岛,只可用作飞机下降加油,没有任何其它用途,其收入是租值。是成本吗?当然也是。卖出荒岛姑且不论,不同跑道的选择,不同汽油供货商的选择,等等,皆有成本的意念。

说租值不是成本是错的,但那是另一种成本。租值或准租值的用途,是让我们能把可变或不变的边际供应分开来处理。租值是漠视了某些资源使用的可变选择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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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5-6-4 20:32:00

个人认为,各种形式的租源于地租,地租最重要的概念就是:价格提高,而供给短期基本不变。

现在一般对租金一词解释为:超过机会成本的收入。

马歇尔把短期内缺乏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如建筑物、机器、工具等资本品)所得之报酬称之为“准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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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911 发表于 2005-6-6 10:11:00

本人认为,如果再从这个角度来考虑问题。对这个概念的出现会有一定的误解。

本人在看公司治理教程的时候就发现这样的问题,传统的公司治理是从委托-代理这个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的。但是现在关于治理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个准租金和组织租金来思考问题的。

因此本人认为我们不应该再从这个传统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或者是说概念的本身对我们来说就是一个误导。

在似水的年华中,我虚度着光阴。但是我却因此而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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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5-6-6 13:45:00
以下是引用keynesmun在2005-6-6 11:11:00的发言:…我和二楼与10楼观点类似,但不同的是组织租金是经济租金…

请先回答“租”是“成本”呢?还是成本以外的“余额”呢?如果采用“收益也是成本”的观点,是否有必要再提出一个“租”的概念扰乱人心?

对于“成本论”者,“成本”一词已经足够用了,因为你想让它有何种意义,它就有何种意义(关键是你能否一贯地坚持“成本”的某一种定义,这才是理论所需要的)。

成本论者(认为“租”也是成本,收益也是成本),何必再定义出“余额”呢?即使定义,究竟应该相对于哪些成本来定义这个“余额”呢?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你如何确知“获租者”真实的“保留价格”呢?例中如果A的保留价格是9元,其租是多少(请对所有情况坚持一种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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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5-6-6 14:26:00

如果从“切题”的意义上说,也许

人们为什么以“租”的概念理解公司治理

才是需要讨论的。“成本”一词已经足够用了,要“租”做什么呢?——如果它带来的是更多的混乱,而不是更多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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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xuhui 发表于 2005-6-8 21:55:00

让我试着回答吧:

所谓经济租值,是指要素的收入超过其机会成本的部分,准租值则是除地租以外的经济租值。租值是从某些供应或行为不变的角度看收入。资源是否赚取经济租值,并不影响资源是否留在现有的用途上。

sungmoo提出的例子中,A出租B的收入是10元,出租B的机会成本为8元(即出让C的收入8元,构成当前选择的成本),则A出租B的经济租值为10-8=2元,这个概念应该不复杂。

复杂的是:经济租值即可以看成收入,也可看成成本。说他是收入是因为他可以预期和折现,但他与一般的收入不同,其增减不会影响供应,所以为了区别于其他收入,我们把他叫做经济租值;说他是成本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由于粗略的看待选择,使某些选择不存在,把本来属于这些选择的收入(从而构成目前选择的成本)看成了租值,如果考虑所有的选择,一切经济租值都是成本。因此张五常说:从没有选择的不变角度看,收入是租值;从有选择而可变的角度看,放弃了的收入是成本。

关于组织租金只是用于组织研究中的一个特殊概念,搞懂了经济租值的理念,理解应该不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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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5-6-9 09:14:00

把租看成“收入”,是否是“净收入”?把租看成“成本”,是否是“机会成本”?租值的计算究竟根据哪种(机会)成本计算(关键是,经济学应该统一使用一种计算方法)?这么多的“机会成本”究竟哪些应该当作租?哪些不应该,为什么?本来机会成本就能描述的问题,插入“租”的目的何在?“冗余”的概念存在于经济学之中,本身就是不“经济”的。

题中如果本来A“非9元以上绝不肯出租”,其租给B的机会成本是多少?其获得的“租”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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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xuhui 发表于 2005-6-9 14:09:00

To sungmoo

租值复杂,他的复杂来源于两点:一是租值是从特殊的角度看收入,它把一个收入的一部分,即不引起供应变化的收入叫做租值,而把另一部分,即资源留在本行中必须赚取到的最低收入,称之为一种资源在现有用途上的机会成本(有书称为转移收入),如其赚不到此最低收入,它就会转移到另一用途上。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来描述一个收入的全部,即:

要素收入 经济租 + 机会成本

由此看来,机会成本不能描述一件收入过程的全部,所以需要租值的理念补充,更有理由的是,利润是无主孤魂,风落风起,不得而知,而租值是人们可以预期的,因此,厂商实际上追求的只能是租值的最大化。价格由市场竞争而定,厂商扣除直接成本外的租值,能收尽收,其增减不会影响厂商的决策。

同样的道理,对于垄断的厂商,管制的政府是希望减少这个租值,以增加消费者福利,但同时也不减少垄断厂商的供应行为。因此租值便成为厂商、政府、消费者关心的一个重要指标。这可能就是引入租值概念的作用。

二是租值是主观预期,是事前的概念。从解释人类行为的角度来看,也只有“事前”的概念对我们解释人类行为有用。正是这主观的影响,带来了不同人的预期不同,从而租值的大小不同。所以,我们在谈论租值时总是局限于一定的选择范围内进行,否则,考虑所有的选择,一切租值均是成本。

在经济学中虽然人的选择很多,但机会成本只有一个,就是放弃的最高代价。放弃的最高代价不变,其成本不变,这怎会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和计算方法?

如果结合你提出的问题,那就是C愿意出的价8元不变,那么A租给B的机会成本不变(放弃的最高收入8元不变)。A租给B获得的租值就是“租给B的收入减去8元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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