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铁道部长刘志军被北京二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认为,刘志军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赃款大部被追回,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大部被挽回,认罪悔罪,判其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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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偷都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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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趣事] 详讯:刘志军非法收受6460万余元一审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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