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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清楚:1价值是劳动领结的定义,不是马克思的,而是古典政经学的。
2、古典政经学为啥定义价值是劳动呢?这是源于资本主义的自由法权精神。
什么是劳动?主观作用于客观物质世界,创造使用价值的活动。
什么是价值?隐藏在交换比价背后,构成商品交换价值本质的东西。
所以价值=劳动这个定义怎么可能是循环定义,循环论证呢?——这分明是一个指示判断嘛(虽然他不是马克思做出的。)——它只可能错,怎么可能循环论证?——真是数学学傻了,连人话都读不懂了。
3、说到底,你们是不懂为什么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才是交换价值背后唯一的本源。你们不明白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而不首先是马克思)为什么看不到效用、自然条件、物质资源对产品价值的随处可见的影响?
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他们要坚持自由市场背后的资本主义法权精神。资本主义首先树立了人人平等、等价交换的抽象观念,然后这个观念通过所谓自由市场来实现和表达。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人平等而来,他从世界和社会中的所得之理性依据,只能是他用主观作用于客观世界的行为——劳动。一个人为什么能获得资本,为什么能获得土地,因为他开垦了这片土地,因为他用劳动生产出了这台机器,或者用劳动所得换到了这些资本。 既然所有的商品都是劳动所得,既然资本和土地也都是劳动的产物,那么所有商品的交换当然就是无差别的抽象劳动的交换,它们的比价理所当然是劳动价值了。
马克思完全继承了资本主义的这些与生俱来的观念,甚至可以认为他是在归谬,从这个完全自由和理性的前提出发,如何归纳和呈现出现实的剥削和压迫。他的思想到底前进在哪里呢?无非是他进一步区分了“活劳动”和“死劳动”,只有后者能够实现增值。不是增加出比投入更多的使用价值,而是增加出更多的交换其他商品的权力——价值。
至于商品之间的比价到底由什么因素决定,这个比价能不能变动,能不能长期稳定,实在是另一个更具体的问题。比如技术进步、新市场的开辟,我们为什么不能认为这是和供求波动一样,暂时的价格偏离价值?又为什么不能认为是技术发明人员创造了新价值?或者是生产新机器的工人创造了增值的价值,或者是使用新机器的工人在创造新的增值的价值?
4、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是在延续李嘉图的模型,先分析一个静止的封闭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然后先引人技术进步,后引入资本投资竞争,再试图引人世界市场和金融投资。就像先研究一台静止的自行车,了解它的力学规律,认定它一定会倒,然后推出在运动中不倒的原因,进而发现自行车运动的规律。阿明等经济学家看到这些好似违背劳动价值论的事实,就能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推导出“远程贸易理论”、“中心-外围理论”等等。——所以,不要以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为了让现实的市场上的各种光怪陆离的价格现象变得看上去井井有条,那是效用价值论的诡辩和小花招,马克思不屑于做这种事情。他的理论在于启发我们的新思想,提出新问题。
5、评价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前,先要读懂。而要读懂,先必须至少翻翻斯密或李嘉图等古典政经学的著作,知道马克思的论敌是什么?他到底在批判什么?然后你起码要看看《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不然你怎么可能有资格评价劳动价值论呢?
这就像你能指着《曼昆经济学》或者其他西方经济学教材就评价效用价值论,就评价自由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制度?这怎么可能?——这些分明都是西经的基本范畴和基本假设,你能读出这一点,并把这些基本范畴和假设读懂就不错了。——要评价他们,必须跳出西经的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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