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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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论中的一节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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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7-30 16:38:12
周百五 发表于 2013-7-30 16:06
我知道萨伊用的是价值这个词汇,但是他说的价值就是市场价值或者说价格,不同于马克思说的价值。
我指出 ...
萨伊说的价值当然同马克斯或者说斯密说的价值不是一个东西啦,一个说价值是效用,一个说价值是生产此商品的劳动,怎么能一样呢?
至于你说萨伊的价值一词就是价格一词,我咋没看出来呢?我眼拙?我想去翻翻萨伊的书,看看他是否价值、价格两词混用,可惜现在精力不够。算了吧,不讨论这事儿了,兄弟,88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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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百五 发表于 2013-7-30 16:57:12
罗鹏 发表于 2013-7-30 16:38
萨伊说的价值当然同马克斯或者说斯密说的价值不是一个东西啦,一个说价值是效用,一个说价值是生产此商品 ...
我没说萨伊本人说价值是价格,因为他那个年代本身对科学的标准问题也没澄清,语言使用上有些不讲究当然是正常的。不影响理解。但是效用理论说的是(最后1美元)边际效用相等,这最后1美元当然是指价格。

至于萨伊说的价值是否是价格,对比其他《经济学》书籍的叙述就知道了。用价格代替价值这个词汇仍然可以叙述效用理论。萨缪尔森就这么做了。
但这确实对理解你帖子内容没有丝毫影响,希望你别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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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7-30 17:03:42
周百五 发表于 2013-7-30 16:57
我没说萨伊本人说价值是价格,因为他那个年代本身对科学的标准问题也没澄清,语言使用上有些不讲究当然是 ...
不介意。见仁见智的事情,搁置一边就得了。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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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7-30 17:57:57
俗话讲,老头晒太阳,十五分钟相当于吃一个鸡蛋。这是个引子,不能当真的。
长时间在阴冷的房间里呆着,身体不爽,出去晒会儿太阳,是件惬意的事情。
晒第一分钟,边际效用假如说是10吧,第二分钟,假如说是8,以此类推。
现在的问题是,给晒太阳的时间定价,有何意义?
这个例子,要表达的是,只有人际间的交换里,定价才有意义。劳动价值论是片面的,效用价值论依然是片面的。
我说清楚了么?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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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8-3 16:05:57
上去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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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8-8 21:58:22
找伴去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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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8-11 03:02:51
不论效用价值论还是劳动价值论,都是所谓等价交换的变种。
劳动价值论的“等价交换”,无非是说两种产品间按“等量劳动交换”。
效用价值论的“等价交换”,无非是说两种产品间按“等量效用交换”
事实是,等价交换只能是交换后的结果,或观察者的马后炮而已。成交造成等价,而不是等价造成交换。在买卖两方之间,各自成本的差异,构成了可以讨价还价的空间,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双方做大体两不相亏的评价,获得共识并成交,交换比例或成交价格一定,便决定了价值及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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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28
罗鹏 发表于 2013-8-11 19:24:13
不论效用价值论还是劳动价值论,都是所谓等价交换的变种。
劳动价值论的“等价交换”,无非是说两种产品间按“等量劳动交换”。
效用价值论的“等价交换”,无非是说两种产品间按“等量效用交换”
事实是,等价交换只能是交换后的结果,或观察者的马后炮而已。成交造成等价,而不是等价造成交换。在买卖两方之间,各自成本的差异,构成了可以讨价还价的空间,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双方做大体两不相亏的评价,获得共识并成交,交换比例或成交价格一定,便决定了价值及其量。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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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8-12 16:49:33
价值后于交换价值,后于交换。
价值影子,是影子,不是价值;价值意愿,是意愿,不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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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8-13 16:32:31
人类因生存需要,逐渐聚集,聚集导致接触频繁,接触频繁便难免大量产生单向损害或互相损害的行为,于是产生两个后果,1、聚集本来有利于人类生存,但当聚集触发了普遍的掠夺行为,聚集所能带来的好处就被后者淹没,此其一;2、而无节制的掠夺,最后使掠夺者同被掠夺者一起灭亡,于是,掠夺者发现,打败竞争者稳定地占据一块土地及其之上的人口,对人口采取牧场式管理,不再竭泽而渔、杀鸡取卵,而是制定法律,禁止私斗,并规定统治者的牧场主地位,定期撒网,保留鱼种,放水养鱼。百姓为何一定程度上接受呢。因为比起流寇无差别、无限制的抢劫和杀戮,牧场主坐寇,一定程度保护了大多数牛羊的生存,掠夺和杀戮,自我限制在一定范围和数量里。但是,坐寇的自我限制是不可靠的,最终会破坏自己设置的掠夺界限。
即便在做牧场主的日子里,不受制约的公权力也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百姓拳头太小,不能监督这个过程),他们的集体妄念和贪欲,总是在寻找用之于民极小化和法酬最大化,加之普遍的代理人及其集团的个体收入极大化,牧场主的身份逐渐转化为狼群。
所以,民间私斗倒在其次,牧场主向不可避免地向狼群转化,却是值得深思的。中国历代王朝都无法解决自己的死亡,只是不断地以暴易暴而已。
王朝体制下,看似富裕阶层在玩弄社会,其实是权势阶层在玩弄社会,贫富通吃,行贿不过是某些民间人士转变为权力人士的一个过程而已。权力资本,重点在权力,而非资本,其所得建立在权力基础上。桑弘羊这个商人之子,非常聪明,看父辈苦哈哈地同人公平交易,于是,钻进权力系统,说服统治集团,搞官商垄断,官吏不做办公室,而是坐在市场里,见什么有利可图,就禁止民间经营,这种高级的欺行霸市,是任何地痞流氓都无法做到的,更无法披上”合法“的外衣。
与其关心私斗,不如关心合法掠夺。更重要的是,以为合法掠夺可以制止私斗,那绝对是神逻辑。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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