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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说一点自己关于我看到的观点,可能和作者本意不符合。个人认为作者的观点有点倾向于理想化,怎么说呢,如果超脱了买卖原则从而到了交换原则或者分配原则上处理房子,那么我们交换物品是什么呢,这个中介和货币的本质区别在哪里呢,如果是分配,那这个分配的标准呢,哪怕天下一家,一个款式的房子,那么这个分配主导在哪里,如果有主导者那和天下共主是否一样呢,如果没有这个主,人民自发,那么人民的动力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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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有点像在讨论社会意识形态的感觉了,房价高,从逻辑上的递进来说。房价高是因为房地产商成本高,首先是土地成本,当地ZF为了创造财政收入,或者是当地经济发达例如上海广州北京一线城市本身地价就高。那么,要遏制地价,势必伤害了ZF财政,如果从ZF的角度我们是不是应该创造更多的财政收入来源,当然这不是说我支持提高税收,而是在传统手段结合经济发展找到新的财政收入来源。其次,还有用人成本和物质成本。这不得不说,现在是通胀严重,CPI比工资涨的都高,ZF货币上采取了宽松政策,促进经济。导致生活成本高,那么人民对于工资要求高,那么用人成本高。当然,最后房产的良性竞争机制不够,也是房产高价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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