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迎书上有这么一道题,恳请诸位解答:
考虑一个电力设备厂和一个发电厂之间进行电力设备交易的两阶段博弈。在第一阶段,设备厂决定是否投资和投资多少;在第二阶段,双方决定是否成交和在什么价格下成交。我们用c代表发电设备的生产成本,v代表发电设备对电厂的价值。当设备厂在第一阶段投资x时,设备的生产成本为c=c(x),满足投资降低生产成本,但降幅递减;v是已知的,与x无关,即即使设备厂不投资,交易也值得进行。假定投资水平不能在合同中规定,所生产的发电设备是“关系专用型资产”,因而对其他发电厂没有价值。如果成交价格是p,设备厂从交易中得到的剩余是p-c,发电厂得到的剩余是v-p。求述下列情况的精炼纳什均衡投资水平。
(1)没有事先合同:双方在事后根据纳什讨价还价决定成交价格(即给定投资水平已经给定的情况下,双方按照50:50的比例分配交易剩余v-c)
(2)双方事先签订合同,规定设备厂有权单方面决定价格,发电厂只有接受或拒绝的选择。
将上述均衡的投资水平与帕累托最优投资水平比较,解释投资水平为什么会偏离帕累托最优。
哪位能够告诉我应该如何解答这个题目,最主要的是建立模型和解答的思路!十分十分地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