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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实务] 大修理费用支出的自查及应对策略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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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专栏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10-21 16:51:36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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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查方法
1、检查修理费用的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的界限;
2、检查房屋装修费用是否计入房屋价值?涉及有关房产税的计算是否正确。也就是说要检查那些装修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那些装修费用应该计入房屋价值计算房产税。 cntaotax.net 淘尽税海精华,网遍财会政策
(二)应对策略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支出:一是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是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所发生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属于“长期待摊费用”核算范围,按照规定年限摊销的,准予扣除。中国淘税网 cntaotax.net 淘尽税海精华,网遍财会政策
2、【法规索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文件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信、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均应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作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对其使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销项税额。中国淘税网 cntaotax.net 淘尽税海精华,网遍财会政策
3、【法规索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第一条规定,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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