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陷入了逻辑悖论?
近来看关于股票回购的文章,其中说到我国实施股票回购要扩大回购资金的来源,其中回购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公司自身积累的收益?我想不明白,收益应该属于所有股东共同所有,那为什么回购股票的股东可以拿公司的钱来买出售股票的股东的股票,因为收益的一部分也归属于他们呀?那不就相当于拿自己的钱买回自己的股票吗?
我哪里想错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6 15:55: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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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iang55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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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股票回购,下面我哪里想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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