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证监会联合银监会共同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商业银行、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审商业银行(下简称“上市或拟上市商业银行”)等三类银行可成为发行主体,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债券市场补充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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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xfwo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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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商业银行可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3类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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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灵魂的欲望就是他命运的先知。
在别人贪婪时恐惧;在别人恐惧时贪婪。 练就一颗敢死而又敢让人死的孤胆雄心! 我们这一代人,不光有乘凉的福,还有栽树的“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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