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pupil在2007-12-14 16:49:00的发言:光顾了跟老朋友吵吵了,望了人家楼主的要求了,请见谅,回复一下我个人的理解:
物价上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这种商品能够兑换更多的另一种商品,这是实际价格上涨了。
另一种情况是,两种商品的兑换比率没有发生变化,但是两种商品的货币价格都变高了。
两种情况,往往相互交织出现,不单单只出现其中一种。但是两个情况其实原因不一样,第一种情况可以用商品的供给和需求理论来分析,往往被认为是结构性的价格问题;后一种则往往是一种货币现象,往往被认为是一种普遍的价格问题,通常所说的通货膨胀,较多情况下是指后一种。
但是,前一种与后一种也有相互作用举个例子:
食品价格不变,房子涨了,可以被理解为前一种情况;而在房子涨了之后,食品价格又跟着涨上来了,看上去似乎是房子与食品的兑换比率又发生的变化,而从结果看,两种商品价格都涨了,其实就已经有第二种情况的因素了。所以,短期看,只有一部分商品价格上涨,不像通货膨胀,但是如果这一段时间这种商品价格涨了,过了一段那种商品的价格又涨了,表面看好像都只是“结构性”的“部分”的物价上涨,实际总体物价水平,也已经涨上来了,第二种情况已经出现了。
不知道我说清楚了没有。
一种商品兑换另一种商品的比例的变化,绝对不仅仅代表结构问题,而主要的是平均分配的问题,比如粮食总是面临兑换电子商品增加,而又总是面临兑换劳务商品减少。这个主要由我的价格第一规律说明,
http://www.xslx.com/htm/jjlc/lljj/2005-06-22-18904.htm
一商品的生产率提高后其价格要降低,但是与此同时,其它所有商品的价格都要因此而上涨,且降低总量与上涨总量相等。工资因此而上涨。这便是价格互动规律,亦称价格第一规律。该规律决定四种价格现象:
﹝一﹞凡长期发展较慢的部门﹝以生产和管理技术更新速度为依据﹞,其商品的价格不断上涨。如农业、手工业、建筑业。这是由于发展快的部门不断将多创造的价值无偿送给它们的结果。尽管这些部门的生产率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提高的速度相对较小,其交“公”的价值小于“公家”分给它们的价值,所以其价格只能上涨。
﹝二﹞凡生产方式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其价格在落后的地区和国家低,在发达的地区和国家高。如火箭、理发的价格在中国比在美国低。这是因为其它部门的生产率在发达的地区和国家较高,它们向这些部门无偿提供的价值更多。
﹝三﹞随经济发展人们的工资不断上涨。如我们的工资现在比过去高。尽管人们支出的活劳动还是以前那么多,但是现在的平均生产率较以前高,创造的价值较以前多,所以人们的工资要不断上涨。
﹝四﹞同样的劳务消耗所挣的报酬,在落后地区和国家低,在发达地区和国家高。如美国的工资比中国高。这是因为发达地区和国家的平均生产率较高,创造的价值更多,从而更多的价值形成人们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