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A而言,本身只是代理机构而已。AB之间/AC之间签订的合同中应该有关于不可抗力的条款,仔细研究下应该能找到些证据支持B或者支持C。
当然谈判的话,首先得以解决问题而不是以推卸责任为出发点去考虑
B:最初愿意订购10台证明他们就财力而言不应该有无法支付的能力问题。只是市场条件出现变化了,他们不愿意再接受而已。可以告知B,这样对B的商业信誉会有较大的影响。另外诉诸法律B也不一定能脱身。
C:C公司强硬的态度并不能解决问题(这点需要也向C方强调),所以如果中方的确付不起这个价钱,他们强硬要求付款也没有作用,还不如从补偿和解决方案上试试能不能和B妥协。例如降低订单数量等。
如果双方在运输服用、仓储费用、赔款方面,订单数量做出一些妥协,我想也不是那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