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组织能够消除一定的成本,为什么所有的资源不是仅由企业来进行配置呢?科斯提出了三个原因:一,企业扩大时,企业内部追加交易的成本可能会上升;二,组织交易增加时,企业在配置资源时获取不能成功的将它配置到价值最大的地方;三,企业的扩张大可能造成生产要素价格的上升。(P108)同时,他还注意到,交易事实上并非像前面假设的那样是同质的。(P109)。他认为,当其他条件影响企业规模的要素包括组织成本,企业家犯错误的情况,生产要素的供给价格等。但是,这可以解释为什么现实中不是仅存在一个企业吗?
接着,科斯对一些经济学家,特别是奈特的观点进行了批驳。他首先批驳了把企业的存在归结于劳动分工的观点。但是,分工可以依靠价格机制实现,也可以依靠企业实现。因此,这不能解释为什么二者之间的替代。然后他又批驳奈特的观点。奈特首先肯定不确定性的存在,它使得首要的问题是决定做什么和怎样做而非实际执行,生产因而存在着风险;由于对待风险的态度上的差异,有些人愿意更多的承担风险,向其他人支付有保证的工资并以此控制他人的行动。科斯对他的理论进行了批驳。不过,我没有完全看明白。 传统企业理论在分析时总是假定单个企业只生产一种产品,然后用边际方法分析企业的规模。科斯指出这一假设与现实相悖。他尝试回答这一问题:如何确定一个企业生产多少种产品以及每种产品生产多少? 三 深入思考的问题 1 科斯在论文中为什么没有提到规模收益这个概念?规模收益这个概念的提出似乎是在新古典经济学中阐释的,把企业看作一个稳定的生产函数,相当于是个黑箱。这就没有考虑组织成本,也没有考虑市场交易费用。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那么规模收益如果存在的话,它既可以存在靠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生产中,也可以存在于靠企业配置资源的生产中。因此,在这个情况下规模收益无助于解释价格机制与企业之间的替代。如果考虑组织成本和交易费用呢?答案是,考虑了组织费用和交易费用后就没有必要再考虑规模收益了,否则就出现了重复。为什么呢?因为,考虑规模收益的原因时就不免要考虑组织成本和交易费用等因素。 2 科斯提到,“企业或许就是在期限很短的契约不令人满意的情形下出现的”?(P106)如何理解这句话呢?人们有时期望通过签订长期契约而非一组短期契约来节约交易费用或者减少风险。不过,契约往往是不完全的。 3 科斯认为存在着企业的边界,而张五常则认为企业的边界不存在。为什么张五常认为企业的边界不存在呢? 参考文献: Ronald H.Coase,“The Nature of the Firm”,Economica,n,s.,4(November 1937),中文译文收于盛洪主编,2003,《现代制度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p103~117 杨昆2007-12-30于三环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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