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西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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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化制度经济学] 简论制度企业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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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rd 发表于 2014-1-8 00:33:24
有启发
最快乐的事就是帮助别人和被别人帮助:)

22
jptao 发表于 2014-1-8 09: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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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月 发表于 2014-1-9 23:57:16
上官云天 发表于 2014-1-6 10:54
哎呀,在这看到了我校商学院 周老师。。。我是看这个帖子就想到你了就知道应该是你的东西 哈哈 /// 老师好  ...
我不是周老师。呵呵

我一开始了解到“制度企业家”一词时,也是从周的一篇帖子中看到的,但看完之后不甚了了。

所以就“制度企业家”这个命题进行了一点个人思考,写了这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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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月 发表于 2014-1-10 00:10:38
research 发表于 2014-1-6 02:47
伪命题也。
制度企业家=把官商勾结玩得游润有余的新兴土豪资产阶级耳。
这些人的特点是永远不会用技术创 ...
“制度企业家”这个词汇确实比较新颖。

大部分人对这个词的第一印象正如你所说,是那些依靠官商关系来做生意的人,这些人甚至不能称之为企业家,充其量是个生意人或商人罢了。

但是当把“制度”这个词看的更为宽泛一点,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自然就有它赖以存在的组织方式,这些组织方式就可视为是一种制度。简言之,企业也是有它自身的制度的。但不同企业的制度并不相同,生产同样产品的企业在不同时期可能会需要不同的企业制度,可见制度也是一种企业所赖以运行的、可变的资本要素,是像其他人力资本、货币资本、实物资本一样的要素。

因而,从这个角度讲,制度企业家是指这样一些企业家,他们更加有意识的把企业自身的某些东西也上升到制度的层面来看待,来经营。

所以,这也是理解“制度企业家”这个词汇的一种角度,因而并不能仅仅凭第一感觉就将其视为“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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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云天 发表于 2014-1-10 11:38:46
我校周老师很有激情的授课 个人非常喜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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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andjack 发表于 2014-1-11 11:53:46
个人认为,这个企业家不能算作制度企业家,这种在制度中周旋与生存的企业经营者是在制度背景下的经营策略。如果企业存在的制度背景在侵犯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性收益,则企业家会采取对策使利益损失最小化,是减少损失的行为,并且这种企业经营行为包括寻租,寻求保护等等。另外,我也承认企业家为了保护个人利益,甚至会改变制度层面的东西,但是,前提是自动形成一个保护自我利益的组织。别喷我!!谢谢

27
西瓜月 发表于 2014-1-11 19:31:43
leeandjack 发表于 2014-1-11 11:53
个人认为,这个企业家不能算作制度企业家,这种在制度中周旋与生存的企业经营者是在制度背景下的经营策略。 ...
①.“制度企业家”这个词乍看起来确实让人摸不着门道,有点不知所云。据说这个词是“张维迎”先生生造出来的。

②.对这个词汇,我个人的初始观点跟你一样,甚至有点鄙视和不屑,那些依靠制度背景或体制内关系来发财致富的人,顶多算个“依靠裙带关系的生意人”,好一点算个“红顶商人”,何德何能被称之为企业家呢?。所以,我不会喷你,没理由也没心思喷你。

③.这篇博文也是个人对“制度企业家”的一点随想心得,我认为写的还有点意思,故而发出来,你能够给予评论非常感谢。

④.但是就像文中说的那样,只需要对“制度”这个词进行较为广义的理解,就能对“制度企业家”这个词进行更多角度的阐释。此处的制度不应该仅仅被视为是国家层面的宏观性质的制度,一个企业也是像国家一样的组织,进而就有它自己的制度,这意味着可以把“制度”看做是一个企业的组成要素之一,就像货币资本、人力资本、实物资本也是企业的构成要素之一。因此,企业自身的制度要素,会形成其制度资本,可与其他资本要素等量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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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月 发表于 2014-1-11 20:05:26
leeandjack 发表于 2014-1-11 11:53
个人认为,这个企业家不能算作制度企业家,这种在制度中周旋与生存的企业经营者是在制度背景下的经营策略。 ...
众所周知,制度经济学是经济学中非常独特的一个流派,它研究一国之宏观制度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关系。

    我们把这种思路向微观方向发展,一个企业难道没有自身的制度吗?一个企业的自身制度难道不是构成这个企业的基本要素之一吗?并且这个要素并不能被等同于“货币资本、人力资本、以及实物资本”这些要素。因为,制度不可能是货币、不可能是人、也更不可能是原材料或设备厂房一类的实物资源。所以,需要将制度这个要素独立出来进行分析,并可称之为企业的“制度资本”。

    制度资本是一种无形要素,体现在企业的基本规章制度上。但更多的企业仅仅将其称之为“公司章程”,上升到制度层面好像是把“制度”这个词大材小用、是把企业章程这个课题小题大做了。然而,只要公司组织机构的规模足够庞大,就有必要将其”基本章程“上升到”制度'这个更高级的语义上来定义。比如华为公司不就有“华为基本法”么,但如果说一个潦草初创的小企业要有自己的“制度”或“法”,则不免牵强。   
    现在我们提出“制度企业家”、或企业的“制度资本”、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在制度这个较为高级的层面,或基于制度这个较为独特的要素,去审视和考察企业,去管理和经营企业。通常而言,我们只关注一个企业的资金流应该如何如何运行(货币资本),只关注一个企业的人才队伍应该如何如何管理(人力资本),只关注一个企业的物料设备厂房供应链应该如何如何构建(实物资本),而企业的制度资本则是一个极易被忽略的要素。

    简言之,制度不过是考察经济组织的一个视角,当考察宏观层面的国家经济时,就有了宏观意义上的制度经济学;当考察微观层面的企业经济时,就有了微观意义下的对企业制度资本、对制度企业家的言说和论述。这不过是以大见小而已,反之则是以小见大罢了。


29
leeandjack 发表于 2014-1-11 23:02:31
西瓜月 发表于 2014-1-11 20:05
众所周知,制度经济学是经济学中非常独特的一个流派,它研究一国之宏观制度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关系。

   ...
个人认为,您所说的制度企业家是不同企业的不同制度,同时我所认为的制度性企业家是在制度边缘游走的的,合理争取个人企业经营权利的企业经营者,他们有改变制度结构的动力,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能称之为制度性企业家,但是,几乎每个企业经营者都有成为这种企业家的可能,并且,在数量上具有规模递增性。当然,您所说的制度企业家更像是企业制度的设计者,企业制度的涉及是一个方面,但是不同企业之间,企业与国家之间,企业内部等相互作用形成的关系似乎占了企业制度更大的组成部分。

30
西瓜月 发表于 2014-1-12 19:54:05
leeandjack 发表于 2014-1-11 23:02
个人认为,您所说的制度企业家是不同企业的不同制度,同时我所认为的制度性企业家是在制度边缘游走的的, ...


我文中提到 制度企业家的两个根本特征,
特征之一即相当于你此处所说的“在制度边缘游走,赚取合理利益”;
特征之二才是构建和设计企业自身制度,将企业自身的制度看做是一种资本要素来经营。

你显然是没看我的博文,仅凭望文生义,便信口开合,在此留言。
浪费自己的时间,也浪费别人的时间,令人反感。[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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