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所有人来说,人的生命周期中的每一天是不一样的,而对于每一天来说,每一小时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每一小时的价值不一样,在不同时间内工作所应获得的报酬也应该有不同。
2,对于一天的24个小时,对于正常上下班的人来说,早上工作四小时,下午工作四小时,周末有双休,每个小时所应得的报酬可以认为应当是一样的。而对于三班倒的工人来说,却大不一样。
3,白天上8个小时和晚上上8个小时肯定是不一样的,假如他们的工作效率相同,报酬也应该相同,但是上晚班的工人必须要牺牲额外8个小时来恢复自己的劳动力,这工人未工作的8个小时也应该得到报酬。而对于非正常工作时间还有三餐的时间等,同样需要得到补偿。
4,对于三班倒的企业,每个班都是八个小时,这看似公平其实一点都不公平,因为白天工作和晚上工作的痛苦程度和等待痛苦程度(每个小时的边际痛苦程度加和)是不同的,因此,必须要对其进行改变,可以是9(白班)+8(中班)+7(夜班)=24小时,而不应该是3*8=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