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提出了一份激进的银行改革方案。
那些批评欧盟改革其银行体系以防止未来危机的节奏过于缓慢的人,会收到始终如一的反驳:欧盟委员会制订规则可能比较慢,但是这可以给它一个机会,从其他地方匆忙实验中吸引教训。按照这种说法,欧盟ZF、欧盟委员会以及欧盟议会成员国之间无休止的谈判,通常会导致制定好法律所需要的明智妥协。但是,就共同市场委员米歇尔·巴尼尔1月29日提交的银行改革方案而言,至少到现在为止,这还不是事实。
可以预见,巴尼尔会赞同在银行的投行部门和批发部门之间建立“栅栏”的方案,以防止将损失强加给吸引存款的部门(最后纳税人会买单)。此种划分在2012年由芬兰银行行长利卡宁领导的一个专家小组提交给欧盟委员会。方案之后的意图是:允许银行保留业务多元化带来的主要好处之一—业务表现好的部门可以帮助抵销业务不那么好的部门,而不让纳税人承担不应该承担的风险。各国已经在不同的业务之间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划分:在英国,监管者将零售业务和其他业务分开;在法国和德国,银行必须将其自营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
巴尼尔则走得更远。最明显的是,他建议直接取消欧洲最大的30家银行的自营交易业务。这种作法是美国作法的延续——在美国,以前美联储主席沃尔克的名字命名的沃尔克规则已经被采纳。
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无法判别银行是沉溺于纯粹投机,抑或是为客户保留其可能要买的证券——行话称“做市”。欧盟委员会自己注意到“很难定义和划分自营和做市”,只是简单地提议禁止自营业务。通过采用比沃尔克规则更狭窄的“自营交易”定义,欧盟委员会希望以此避免沃尔克规则引发的大部分监管困难。
除此之外,巴尼尔认同划分危险的交易业务和枯燥乏味的银行业务的想法。即使自营业务被取消,他希望代理客户进行的交易与银行的其他业务相隔绝。这将导致形成一个与现在在法国和德国实行的作法不同的划分。如果被采纳,此规则将迫使欧洲的金融“巨无霸”德意志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进行重大重组——这将潜在地提高这些大银行的融资成本,并且会使得它们在与欧盟之外的竞争对手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一名观察家略带嘲讽地说:“这会使得人们相信,该委员只量简单地站在法国ZF这边。” (译者著:巴尼尔是法国人)
外国银行也无法避免。如果在欧盟内的外国大银行的欧洲分支机构被认为具有系统重要性,方案同样适用。但是,仅有小部分金融机构可能受到影响,如瑞银和摩根大通。
可喜的是,巴尼尔并没有最后的决定权。他的方案需要欧盟各国ZF和欧盟议会的批准。欧盟立法程序中体现繁琐的反对和赞同会进一步改进此方案——或者枪毙它。
译自: 《经济学人》 201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