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q_shuai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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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的胡乱解释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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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_shuai136 发表于 2008-3-3 12:35: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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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就“三费一金”个税政策答记者问中有一句:

     此次修订税法时,参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将单位和个人为职工本人缴付的“三费一金”都作为个人所得

试问:稍微有点常识的都知道:单位为员工缴的三险一金,是在为国家买单,补亏损,尽企业的社会义务,怎么就成了职工个人收入了呢?还要为此交税?这是何道理?

参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
请问各位权威专家,是参照哪条啊?

整个一个是张口乱说,误导各级部门多收小老百姓的个税!!每年至少多收150亿至400亿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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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 所得税 解释 国家 税务 个人所得税法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企业所得税法

沙发
西西 发表于 2008-3-3 14:36:00

净盘剥老百姓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藤椅
mrbusy 发表于 2008-3-3 16:41:00
听上去好像是不太合理。欧洲这边至少医疗和退休金不再征税

板凳
judyye 发表于 2008-3-15 00:02:00

确实过份了点。好像劳动法、税法都出了很多不合理的问题啊

报纸
onlineren 发表于 2008-3-26 23:58:00
说得好哟,让哪些官老爷们来看看

地板
豆瓣 发表于 2008-3-27 00:26:00

一帮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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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lowHills 发表于 2008-3-27 10:14:00
全是不专业的主。海关制定关税也一个德行,拍脑袋拍啊拍,全拍散黄了

8
quanhere 发表于 2008-3-27 10:59:00

en

现在的官员越来越胡来了

9
sc3617 发表于 2008-3-29 10:18:00
剥削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10
yoo 发表于 2008-3-29 14:43:00
说的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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