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说如果保险责任事故是第三者造成的,保险人在赔偿时仍适用权益转让原则,及在赔偿后可以代位追偿。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人身保险就不能进行代为追偿?人身体健康及生命不是无价的么?那如果我是工伤且是第三责任,受伤后是不是就不能既享受责任保险又享受第三责任人的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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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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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A] 雇主责任保险赔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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