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渤海贝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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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商业与法(上)----小贝的论文碎片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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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在200多年前提出“最为商业化的社会也是最讲究道德的社会。”这里的道德是指法律,西方社会是先有的法律后有的道德,道德是法律的衍生物,西方文明的第一部法典是《汉莫拉比法典》,它不仅仅是一部法典,也是一本道德范本。美国的社会道德是基于法律而建立的,比如说冬天下大雪,某君的家门都结了一尺厚的冰,有一个老太太从某君的家门口经过,一下子滑倒了,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美国,那么第二天这个老太太肯定会和某君对付公堂,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中国,即使老太太摔坏了,也与某君无干,谁让老太太不小心自己摔的呢。某君没扫门前雪,只能说明某君没有履行社会道德,与法无干。中国的诚信问题难以解决,难就难在它把本应该由法律去解决的问题推委给了社会道德。法律是对一个公民的最低要求,道德是对一个公民的最高要求,如果中国的诚信机制建立不起来,就是一片法律上的空白。连法律都不能够保障诚信机制,那么在道德上就更难保障诚信机制了,如果我骗了你,但我并不犯法,仅仅是在道德上受到一点谴责,那我当然会去骗你。中国老百姓离法律还太远,有一些叔叔大爷一辈子都没进过法院,法律意识在他们身上很淡漠,这跟十年浩劫对法律的摧残有很大的关系。美国人打官司进法院是家常便饭,中国人进趟法院是难得吃上的一顿饺子。现在有很多中国人信官不信法,近几十年才建立起来的法律机制和五千年的官本位文化相比就其影响力来说是不能同言而喻的,意识形态的转变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一条法律从制定到成文开一两次会就够了,但要真正写进每个人的心里就要花上一两百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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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与 社会道德 意识形态 近几十年 家常便饭 亚当斯密 道德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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