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问题》投稿须知
“若在3个月内没有收到编辑部对论文的处理意见,作者可另行处理。自投稿之日起3个月内以及作者已向我刊提交修改稿但未收到拒用通知前,我刊不接受撤稿。若因未遵守本约定而发生违反《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责任由投稿者自负。限于人力,来稿不退,敬请自留底稿。”
各位遇到以上须知中所说的情况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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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uhanxu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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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经验与疑问] 厦门大学《中国经济问题》在3个月内不让作者撤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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