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 恽老师对戈鋆剽窃指控的真相公布(转载) - 1)
他的这点贡献被我否定以后,他的论文究竟有哪些属于他自己的学术贡献,就不难说清楚了。除了这几个我为了锻炼他的能力告诉他而让他自己推导的简单引理,戈鋆自己还说得出其他学术贡献吗?而这几条引理的推导,由于他自己都说“不难”,我还给他介绍了参考书,并且指定章节让他阅读,如果没有他,换成我指导其他学生,我难道就不能够帮助他推导出来?这些能够算学术贡献吗?
唯一可以考虑作他的贡献,只是他画在毕业论文中的那些图。虽然这些图是他在我指导下照另外一本专著画的,并且也是我告诉他在图上画哪些虚线。但是,他用计算机画图能力比我强多了,也比我2010年夏天在澳门的部分合作者(都至少是博导)强多了,在毕业论文中画出来了我们画不出的漂亮图型。而事实上,戈鋆也公开认可了我的观点,否则的话,他会大费周章把我在澳门发的询问他毕业论文中的图是不是用Word画的那份邮件截屏贴出来放进《剽窃证据详细说明》吗?出于老师与长者的风度,我为没有考虑到他的这类贡献说出了“即使不把你列为作者,毕竟多少应用了你毕业论文中你自己作出贡献的部分,至少应该与你打个招呼,我却没有这样做,这里我对你道歉。”这与他伙同那位实习记者新浪网上编造的道歉是一回事情吗?
上面说的是戈鋆所谓的贡献,下面说说我们的两篇论文又是怎样的两篇论文:
我们的论文是计算机领域论文,虽然戈鋆指控涉及的内容只是属于数学。其中Infocom论文5个作者,除了我,4个是搞计算机的,ToN论文6个作者,2个学数学,4个搞计算机,其中4个与前面重复。这些论文的内容是我们2007年上半年开始考虑的,合作研究2年多,2009年夏天取得关键性突破。取得突破以后,我们原来以为下面的工作除了一些简单推导,都是些常规性工作了,当时正好我要指导戈鋆的本科毕业论文,考虑到他的数学成绩还是不错的,我就尝试让他做这些工作。遗憾的是,在指导他的过程中,除了刚刚我们提到的那几条引理以外,他的工作基本上都是错误的(所以,从第二封邮件开始,戈鋆除那几条引理以外的工作闭口不谈了),连他选出来22颗所谓宝石中,也混有不少石头。仔细考虑后,我才发现问题的解决比我们原先想象的要困难得多(不知道他的这些错误由于这个原因能不能也成为他的学术贡献,不过这些错误不是他自己发现的,他在毕业论文完成后的日志中,还沾沾自喜“最终竟然在毕业论文截止日期前解决了那个问题。看来人还是要逼的,并且想象中的难题有时候并没有那么困难。”),绝对不是戈鋆按当时的水平可以做下去的。于是戈鋆毕业论文完成以后,我没有让他做下去。发现这个问题后,5月底开始我与合作者以及大家的研究生通过基本上夜以继日的努力(大家只要看看主要结果证明中,除了戈鋆说的那几条引理以外的其余证明部分,就不难理解要花多大努力了),好在其他工作已经有了前面3年的准备,终于2010年7月底在Infocom截稿日前完成第一篇论文初稿。投稿后,又根据审稿人意见进行修改,到被Infocom正式接收,已经历时近4年。论文在Infocom发表以后,经过一年多的修改补充,期间我还特地去美国两个月与合作者等人讨论,2012年12月完成第二篇论文初稿,投出去以后,又几经修改,最后2013年被ToN正式接收,距离课题开始,已经6年多了。
现在,我可以用戈鋆自己举出的打隧道的比喻来解释一下为什么我们不让他在我们论文署名:如果我们要打一个隧道,方向已经测定好了,其他准备工作也就绪,打算动工时,来了个年轻人,需要工作,于是我让他开始打,并且指导他怎么打。他稍微钻了几米,遇到石头,打不下去了,你付了他工资(完成毕业论文),他走了。你与合作者接着打,当然,按照原来设计的方向,你必须顺着年轻人所打的那几米隧道打,最后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把几公里长的隧道打通了,就一定要因为这几米隧道把年轻人作为主要参与者?
3. 你说戈鋆毕业论文学术上没有什么自己的贡献,并且还有错,但是为什么你又给他打出据他说是全院最高的95分呢?你要他准备拿省优,拿到没有?为什么?
由于评价本科毕业论文的标准不是其创新性,而只是学生通过论文写作是否得到了训练与提高,从这个标准来看,相对于一篇普通的大学生毕业论文,他的论文确实应该打较高的分数。论文中考虑的是一个在数学与计算机领域都比较出名的国际难题的一部分,虽然从我给他的专著推出那些引理思路十分简单,但是根据思路写出完整的推导过程,对于一个本科生,仍然并不简单,例如他毕业论文中的命题2.1就是那样。而他最后一部分错漏百出,责任也在我,因为在检查戈鋆论文最后一部分内容时,我才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另外,在查阅英语文献能力,利用计算机画图能力等方面,他确实提高很大。
他的毕业论文没有被评为任何一级的优秀论文,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评选优秀论文的最重要的参考依据是属于论文作者的原创性工作,而我在他论文答辩结束以后,当时就实事求是地向答辩委员会说明他的论文中实际上缺乏完全属于他个人的原创性工作。
4. 能不能介绍一下你们论文的合作情况。另外,即使戈鋆确实对论文学术上没有什么贡献,但是多多少少做了些工作,你们为什么不在论文中感谢他?还有,你们如何对待他有关一稿多投的指控?
我是从2005年开始与计算机领域的专家合作研究“无线传感网最优覆盖”这一课题的,这是一个运用数学工具解决计算机领域问题的课题。因此,我们的论文主要是计算机领域论文,整个课题的完成将是以一组论文发表作为标志。戈鋆指控涉及的内容是其中两篇论文中属于数学的部分,并且只是论文理论证明的一部分。而计算机论文除了理论,要看应用背景与实际模型,这也占去论文大部分。除了作者以外,由于我们的论文是跨学科论文,涉及人员非常多。而计算机论文对作者人数有限制,例如Infocom会议有不成文规定,作者人数不能超过5人,ToN期刊虽然限制不这么严格,但是作者有6人之多,也比较少见了,因此只能够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取舍。如果象戈鋆那样沾点边就要在论文中感谢,也得感谢一大堆人。计算机领域论文我实际上读得并不多,在我读过的论文中,感谢中列出什么人好像没看见过,感谢中写的往往只是一大堆基金项目。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指导戈鋆本科毕业论文前一年,我指导戈鋆用同一课题“无线传感网最优覆盖”(但是与他毕业论文完全不同的内容)成功申报了大学生创新性项目,当时他是组长,同时还有其他二位学生参加。虽然他在这个项目中于学术方面所做的贡献也是微不足道的,从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项目研究出发,我让他当了一篇EI与ISTP发表论文的第三作者与另外一篇论文的第一作者。他应该不应该因为我没有为他在毕业论文中所做的基本上非学术的工作,而在现在的论文中对他表示感谢,就陷我于不义呢?
由于戈鋆说我们两篇论文内容完全一样,引起了一些人对我们一稿多投的怀疑。实际上,我只要说一下Infocom会议与ToN期刊的级别,大家就知道不可能了。因为根据中国计算机学会(CCF)官方最新推荐排名,在计算机网络领域,Infocom会议在国际会议中排名第三,ToN期刊在国际期刊中排名第一(这也是戈鋆看上我们论文作者署名的真正原因)。无论Infocom会议论文还是ToN期刊论文,关注度与引用率都非常高,这样一稿多投,还不马上身败名裂?另外,我们的论文如果真是一稿两投,戈鋆会如此不顾一切向我索要论文署名权吗?除非精神错乱,谁愿意好好的就抹自己一身屎呢?实际上,计算机领域不同于其他领域,发展太快,应用也大,有了好结果,要抢先在会议发表,过后,规定可以通过修改补充再投期刊,一般要求不同率超过1/3,并且要在cover letter中注明两篇论文的具体不同之处。
5. 你说你与戈鋆的邮件往来和他在人人网日志公布的不一致,有什么具体说明?
戈鋆是在《关于苏州大学恽自求教授剽窃本人本科毕业论文的问题(二). 往来邮件1》的日志中指控我剽窃的,既然公布来往邮件,就应该公布所有的邮件,而不能够对自己有利的就公布,不利的就隐瞒。我有两个给戈鋆的答复邮件,一个是5月7号发给他的,以附件形式发的,另外一个邮件是5月10日发的,这两个邮件除了反驳他的指控以外,主要是苦口婆心地分析,如果他把对我的指控公开,可能对他自己造成的伤害,劝他别把事情公开,以免自毁前程。但是,前面一封被他以“该附件的原文相当长,关于该附件的原文和我的评论、反驳,将于近期另文发布”作为借口隐瞒起来。而长达数千字的第二封邮件,却在他的两封日志中被浓缩为其最后5个字:“请好自为之”。这两封邮件公开与否,会对人们的看法产生什么影响,我举两个例子:
看完戈鋆在人人网的日志以后,有两位素不相识的估计是年轻人来电子邮件对我破口大骂,一个说“等着声名狼藉吧”,“自己做错还反咬别人一口 没见过比你更不要脸的呸!”另外一个说“你是中国学术界的耻辱!”“一个大学教授居然做出这么下流的事情,中国教育无法撅起,就是因为你们这样的人!你们自以为自己身居高位手握权利就能轻易改变一切,但是现在时代不同了!这些你们曾经好使的方法现在都无效了!你们只会阻碍中国科学事业的发展!你就等着身败名裂吧!”我没有正面回答他们,只是给他们看我给戈鋆的两个答复,他们看完以后,前一个回答:“sorry,我冲动了,别见怪,不过看到他发的那个状态任谁都会生气,还是建议您也亲自出面说清楚才好。”另外一个答复:“抱歉,教授,可能是我过激了,我不应该仅在听取一面之词的情况下就妄下结论。在这里向您道歉。在看了你给的资料之后,我认为确实一些关键细节被他隐藏了。我会把这篇文章转给更多想要了解真相的人,真相不可能是有一面之词给出的。我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毕竟我见识还少,只希望法律能给你们一个公正的断定”。一位估计是计算机同行来电子邮件质问我:“我一直在关注您的研究,但是最近发生的事情让我难以相信,请您正面解释。”我还是只给他看这两个答复,看完以后,他回电子邮件:“感谢你百忙之中给我回复!我坚信您是正确的!公道自在人心!”
由于上面我已经把反驳他指控我剽窃的事实说得够清楚了,我觉得现在已经没有必要公布这两个邮件,不过如果要对簿公堂,我是可以公布的。
6. 作为一名指导老师,对戈鋆有什么要说的?还有什么要对其他人说的?
对戈鋆,我先想重复在5月10日给他的邮件中的一段规劝:“我可以保证,你如果不痛改前非,你一定会自毁前程,但是即使这样,我还是希望你不要毁在这件事情上,不要毁在我的手里。不过,我已经苦口婆心规劝过你,你执迷不悟,我也爱莫能助了。”
另外,我想提醒戈鋆,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已经触犯中国法律了。因为你不是依据事实举报我,而是向我索要一篇国际顶级期刊论文署名权不成,在网上造谣诽谤我的名誉。你的第一封邮件以及第二封邮件中所谓的解决方案就是你索要的证据。而造谣的证据: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毁了你”?你在两份日志中编造的我发给你的只有“你好自为之”5个字的邮件,你编造的我私下承认你的“基本贡献”并且为此向你道歉的故事等等都是我的证据。根据目前其他网站对人人网,新浪网的转载,以及转帖之广,跟贴之多,你还把它们转帖到北美最大的中文网站上,因此给我与家人、合作者的生活与健康,对我们声誉和事业(我虽然退休,但是我的科研事业没有中断)造成的影响,根据最近颁布的对于网络诽谤罪的法律界定,你最好询问一下法律界人士,我有没有起诉你的足够法律依据。真相公布以后,一星期之内,你如果不在网络上依据事实公开反驳我(注意:我讲的是“依据事实”的反驳,而不包括胡搅蛮缠),也不公开在网络上或者在给我的电子邮件自愿撤回自己的指控,我一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你总不会认为你在美国,中国法律就对你无可奈何了吧?作为你曾经的导师,我实在不想走到这一步。但是,为了我的合作者,特别是其中那些刚刚工作的青年博士下半辈子能够挺胸做人,为了我们辛辛苦苦做了6年的论文能够最后发表,我不得不这样做!
为了你自己的前途,请好好想想吧!
下面,我用5月7日给戈鋆的《解释与答复》中的一段话,作为对最后一个问题的回答:
“看了你的电子邮件,我进行了深刻的反省,我觉得自己在这个问题上有较大的责任,其中最大的责任是在引导你进入学术界时,没有对你进行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我让你把你对此毫无建树的属于我的学术成果(我指的是对定理1的猜想以及证明思路的设计)写进你自己的本科毕业论文,而没有要求你进行任何说明,特别是在指导你们创新性项目时,让你作为一篇你对此毫无学术贡献的论文的第一作者,虽然我是出于好意,并且这种做法在许多为学生敬重的老师中并不少见。但是,我没有考虑到这样做会产生副作用,会让你觉得只要导师认可,你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将导师成果据为己有,并且以此为据理直气壮地用威胁性的口气对我提出进一步非分要求。你发展到这个地步,我责无旁贷。由于我今年初已经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没有机会再指导学生,唯一能够补救的是提醒我在高校(包括厦门大学)工作的那些学生以及国内国外那些喊我老师并且不时会请教我各种问题的年轻教师,必须对学生在学术上进行帮助时,同时对学生进行有关的道德教育,否则老师的好心会害了学生,因为无论国际国内学术界,对人品的看重都远远大于学术成果。”
注记:发完这个帖子,我不会经常上人人网,科学网。看完我的帖子,如果还有疑惑或者反驳意见,请给我电子邮件,我会给答复。但是,知道真相以后,如果还象上面我提到的两位估计青年学生开始时那样对我破口大骂,恕不理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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