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给予城市贫民福利。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秦晖,日前在深圳做客南都公众论坛,发表《城市化与贫民权利》的主题演讲,并与现场数百名读者进行了交流。(4月14日《南方都市报》)
用“贫民区”而不是“贫民窟”,这体现了中国学者在遣词造句时的特殊智慧,那么两者的区别究竟在哪里呢?秦教授并没有解释,但综合整篇的演讲来看,“区”就是“窟”,只不过听起来不那么刺耳罢了。
虽然秦教授用了“自由”、“福利”等美好的字眼来装饰贫民窟,但对贫民窟有一点感性认识的人,就不一定会同意。美国《史密森学会会刊》记者约翰·兰开斯特在印度孟买最大的贫民窟达拉维看到:在这片面积1.72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竟拥挤着100万人口,巷子里堆满了废品和垃圾,散发着浓烈的腐臭味。这里也几乎没有什么卫生设施,平均每15个家庭共用一根水管,每天只供水两个小时,每1440个人共用一个厕所……约翰的结论是:“这里是城市里的地狱!”
此外,各国的贫民窟无一例外都是当地社会动乱的根源,是流行病的渊薮,是黄、赌、毒泛滥和黑社会控制的地盘,是正规的警治和法治社会不能建立的“化外之地”。
因此,任何一个城市的市长,都不会也不应该把自己城市有贫民窟作为比别人“高一头”的理由。
也许有人会为秦教授辩解说,设立贫民窟是一种无奈之举,是为了让农民工能够以比较低的成本安顿下来。但在我看来,这一举措不仅没有改变城市对农民工的制度性歧视,反而把这种歧视更加制度化、合理化了。对于城市的管理者来说,可以更加理直气壮不承担贫民窟居民的福利,这一点只要看看孟买贫民窟的状况就知道了。
所以我认为,如果真正关心农民工,那首先就应该为农民工去争取这样一种自由———免于堕入贫民窟的自由。这才是真正值得去争取的自由,要知道,一个人一旦堕入了贫民窟,则相当于被社会抛弃,还有什么自由、福利可言呢?
从更加宏观的角度看,由于中国巨大的人口基数,用贫民窟来解决城市化问题,也是难以想象的。
据学者温铁军统计,如果按国际惯例,把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并且从事的是非农职业的人都统计为城市人口的话,则中国已经有了全世界最大规模的城市人口。假如按照南亚或拉美的比例,有一半左右的城市人口是住在贫民窟,那这个数字将是三亿多人。在如此规模的贫民窟里,我们看到的可能不是自由和福利,而是灾难。
解决中国的城市化问题,如果说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经验的话,那么照搬孟买或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模式就更不应该了。从长远来看,中国的城市化还是应该两条腿走路:一是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既定方针,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使农民在农村也能过上与城市相似的富足安适生活,这不仅为中国未来的粮食安全投资,也是为了增强农民工在城市的谈判地位,使他们可以选择不去贫民窟;二是给每一个愿意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工以同等的国民待遇,提高工资占GDP的比例,使他们能够在城市里过上一种有基本尊严的生活。
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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