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你独自生产,一天生产一双鞋,各得10元;他使用自制工具,一天生产两双鞋,得20元。
现在,他请你或他人来生产,一天给你12元。他得8元。你多得了2元,他以出资得8元。
后来,他发明了更先进的工具,一个人操作,一天能生产10双。于是,他扩大规模,招100人进行扩大生产。给每人每天12元。
这有什么不对?社会的发展不正是这样的吗?这是雇佣劳动,但是双赢的,是进步的。照你的想法,应该回到先前 状态对吗?
娃儿,要摆正心态,所谓的剥削都是心魔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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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JDW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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