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恩格斯的“只能逐步改造社会”的意思并不是说建设社会主义须经漫长的过种过程的意思。
此外,列宁原则说来是不懂得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形式的马克思理论的。他在其《国家与革命》著作中明确说明,对于生产力如何迅速发展,等等,这还是个“悬念”。他给社会主义下来很多定义,也说明他确实未懂得新社会形式。但是从马恩列的一系列对于生产力所导致的新社会形式的论述中,可能看出:蒸汽机时代是工人阶级革命及其初步建设成为新个人所有制社会的时代。电机机时代是则是建设成典型的人类社会制度的时代。
从现在至今未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情况及人们对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把握情况看。中国理论界还完全不懂得社会主义,似也根本没有对社会科学的信仰、科学态度,等等。他们的意识、理论水平太低,而且其中的主要部分,可以说,完全没有科学态度、科学意识及其对科学原理的信仰。
就工人说来,都知道工业技术、原理的重要性,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理论界则主要的部分说法,是混饭吃的混子和骗子。我想你也举不出那一个理论家懂得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结论。
此外,拿《共产党宣言》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著作说来,有哪一个理论家、领导,懂得马克思其中阐述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
再说,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就已经写到:公社是想消灭那种将多数人的劳动变为少数人的财富的阶级所有制。它是想要剥夺剥夺者。它是想把现在主要用作奴役和剥夺劳动的手段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完全变成自由的和联合的劳动的工具,从而使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
在那时的工人阶级运动中,就已把重建个人所有制社会作为一个目标来实现了。其次,如果不是为了实现每个人在社会生产中重新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谁会为之奋斗牺牲?
并且,马克思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指出:建立共产主义实际上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共产主义所建立的制度,正是这样的一种现实基础,它排除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因为现存制度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
现实上最近三十年来,事情走上了反面。
究竟是漫长的,还是短促的。我想,马克思的这段话也可做一说明:以个人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所有制比较起来,自然是一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难得多的过程。前者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后者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
人们不可能实现他们所根本不懂得、根本不信仰的东西。虽然重新建设个人所有制理论,已被破解三十多年,现实是,掌握政权理论动态的人,所要实现的主要是:救美国就是救中国,要做美国的二奶,并以此来实现旧有的封建主义的小康社会。他们也没有想、也根本无视、也反对建立个人所有制及其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一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组织。
等等。
“公社——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把劳动从垄断着劳动者自己所创造的或是自然所赐予的劳动资料的那批人僭夺的权力(奴役)下解放出来的政治形式。正如国家机器与议会制只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有组织的总机构,只是旧秩序在政治上的保障、形式和表现,而不是统治阶级的真正生命,
公社也不是工人阶级的社会运动,从而也不是全人类复兴的运动,而只是有组织的行动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