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说法,
(1)是想批评“制度经济学”呢?还是想说“制度经济学”指出的“有限理性”是对(主流)“西方经济学”的修正?
(2)是想批评“制度经济学”的假设不符合“实际情形”呢?还是想批评(主流)“西方经济学”的假设不符合“实际情形”呢?
(3)是想通过“制度经济学”内部的逻辑推出矛盾呢?还是想通过“实际情形”反驳“制度经济学”的推论呢?
(4)如果有一门学科公开宣称“根本搞清楚了人的本质特征”,楼主最好更加谨慎地对待这门学科。
如果有一门学科“根据一堆假设来展开体系”从而出现了“逻辑上的矛盾”,这说明了这一堆假设是不相容的,或者,推理的过程出了问题。
那么,楼主想说明“基础假设的不相容性”,还是想说明“西方经济学”的“基础假设不符合实际情形”呢(所谓“西方经济学根本没有搞清楚人的本质特征到底是什么”)?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