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10日 11:33 来源于 财新网
一位接近此事的知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此前曾先后有德意志银行高层与法律部人士与张红力洽商,涉及其任职期间聘用顾问的事项,但洽商并不顺利。最终德意志银行于周五(8月8日)下午起诉,起诉前曾知会工行管理层,工行随即向中国银监会作了汇报。财新记者曾向张红力求证此事,张未予回应。 据南华早报报道,香港高等法院的文件显示,张红力曾让德意志银行一香港支行将399.39万美元资金转移至一家名为Harperskille的离岸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的账户。 财新记者获得的起诉书显示,德意志银行香港总共向张红力索赔631.70万美元,其中包含232.31万美元的利息。德意志银行并没有在起诉中明确陈述向Harperskille公司转账的细节,仅表示张红力“违反公司合约并造成损失”。 在起诉书上,张红力作为被告,传票是被寄到其在北京的地址。 德意志银行并指控张红力违背了受托人义务(fiduciary duty),导致德意志银行的资金被非法占用。 德意志银行还指控张红力和Harperskille公司共同谋划通过非法手段损害德意志银行的利益。 财新记者查悉:Harperskille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3日,是一家离岸服务提供商,注册地为香港九龙太子道。但从2007年5月1日起,该公司就处于业务休眠状态。 财新记者10日上午走访该地址,发现公司注册所在地为一座香港深水埗区商住两用的楼房,楼内高层的单位绝大多数是居民住户。而Harperskille所注册的一楼是一家名为LA的注册会计公司。间接证明Harperskille只是一家壳公司。 近期,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SEC)持续对投行在中国的行为进行调查,特别是其在华雇佣中国高官子女及其亲属为其交易不当牟利行为,或是直接向高官子女等亲属的公司输送利益以在中国获得项目等。《纽约时报》早前报道说,华尔街投行高盛、德意志银行、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和瑞士信贷银行日前也受到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SEC)的调查。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很可能是迫于SEC的调查,致使德意志银行追究这笔费用的发放为个人责任。 张红力生于1965年,2003年至今是全国政协委员,也是全国青联委员。他于1984年毕业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之后获得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遗传学硕士学位和美国加州圣哥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1年至2001年十年间,他曾经在惠普、施罗德、高盛等外资公司任职。2001年,他加入德意志银行,在其2010年4月离任前,他是德意志银行环球银行业务亚太区总裁、中国区董事长。 在张红力的任期内,德意志银行完成在中国的多平台布局。2005年6月, 德意志资产管理公司参股嘉实基金,使其成为国内最大的合资基金公司之一。同年10月德意志银行成为华夏银行(600015.SH)的战略投资者,并于2009年逆势增持华夏银行,成为其第一大股东。2008年1月,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京注册成为法人银行。随后,德意志银行与山西证券成立了合资券商中德证券。 2003年到2004年张红力先后主导了德意志银行成为中国人寿(601628.SH)、中国神华(600028.SH)海外上市的联席主承销。2010年4月,张红力还以德意志银行董事长身份参加了农行IPO投行选秀,并使德意志银行跻身该行H股承销团之列。 2010年4月9日,张红力作为首位来自外资金融机构的高管,正式任职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在经历了各部委和金融机构的推荐之后,中组部考察、筛选,最终参与专家组考试和面试的仅张红力一人。■
【财新网】(记者 李小晓 王端 实习记者 杨刚)
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被其前任雇主德意志银行在香港告上法庭。德意志银行向张红力索赔631.7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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