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ieling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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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这就是零容忍吗:重庆大学教授抄得如此严重,处理如此之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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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cpcw 发表于 2014-9-13 11:23:16
不是每个教授都叫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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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ppcc1983 发表于 2014-9-13 11:46:16
这样的教授,学校把他开了也不算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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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苦瓜 发表于 2014-9-13 12:04:12
学术界垃圾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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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wong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9-13 12:06:45
说得很好,不过还有教授好色好钱,吹自己是XXXXX,对学生要看自己的心情,心情好,让学生过,心情不好,最高记录挂一半!刘教授还没有迫害别人,象那好色好钱的,天天去写什么小说去了,对学生的论文看也不看,就在那自以为是地说(预答辩过程出现的) ,您不觉得这种好色好钱的更可恶吗,好歹学生的论文给你审也是有300元的报酬,嫌钱少,就跟校长提意见,要不就别审,象这样不负责任,不是害学生吗?难道把自己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就开心了?

更离谱还听说预答辩前要送钱给这好色好钱的,难道不知道学生有多少钱吗?难道这就是这好色好钱的所倡导的正义、对学术严格要求的标准吗?

当然我也不认为学术不端是可以饶恕的。但那人比这种好色好钱,对学生没有任何责任感的教授要好一点!如果去查查这好色好钱的,我们学生就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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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饼13 发表于 2014-9-13 13:01:43
论文抄袭都成惯例了,主要都是处罚结果太轻,被发现也不过是小小的处罚一下都没有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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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g203 发表于 2014-9-13 13:12:42
成本低,见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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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jie8860336 发表于 2014-9-13 14:00:49
水个经验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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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mla 发表于 2014-9-13 14:32:30
juliewong 发表于 2014-9-13 11:06
俺母校的老师,中招了,但这只是个别现象,俺母校非常注重学术科研的
制度要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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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et007 发表于 2014-9-13 14:36:25
我们必须在见到证据后才可以指控他人,否则就是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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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elingcollege 发表于 2014-9-13 14:43:39 来自手机
comet007 发表于 2014-9-13 14:36
我们必须在见到证据后才可以指控他人,否则就是诽谤!
娃啊,刘教授都向组织承认错误了,你搜搜看下;几乎全文拷贝,你也会干这种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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