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洪彪教授几乎完全克隆别人的一篇学术论文,然后再次发表,此时他的身份为重庆大学某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四川大学博士生。
此事一经披露,引起轩然大波。对此,四川大学的回应是已于去年撤销刘的博士学位,重庆大学的回应是已撤去刘的副院长职务。
这里的蹊跷之处有两点:
一是刘洪彪教授真得那么无知以至于全文拷贝吗?作为江湖老手,刘应该知道小学生抄作文也很少全文照抄。于是,更可能的解释是这是中介的杰作。这样一来,刘的性质是不是更严重和更恶劣?
二是刘洪彪在此期间,职称从副教授升为教授,博士学位以及这篇论文有没有起到实质性贡献?重大有没有要求不具有博士学位者不得评教授?如果有,刘的教授职称是不是也应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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