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发] 老子的管理之道:中式管理之本
老子的管理之道:中式管理之本
曾飞
南怀瑾先生很中肯地指出:“细读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会发现一个秘密。每一个朝代,在其鼎盛的时候,在政事的治理上,独有一个共同的秘诀,简言之,就是‘内用黄老,外示儒术’。”也就是,老子的管理之道提供了中式管理之本,而孔子的管理思想成为它的一种外部表现形式。历史经验表明,“内道外儒”是现实有效的治理方式。
实际上,老子哲学是很现实的管理哲学,并且具有完整的形而上学体系作为其管理哲学的基础。对老子哲学的研究绝不是要把它硬塞进西方精神和物质的二元分割的框架中去,也不是将它作为中国人失去了自信之后发泄心中郁闷的对象。我们需要的是继承优秀的因子,抛弃杂入的消极因素,使之成为中国现代管理思想及其形而上学基础的营养或宝藏。
一.老子形而上学的基本结构
老子的管理之道高于孔子管理思想的品质就在于,它建构于完善的形而上学的基础之上。而这一点,正是孔子管理思想的缺憾。也是老子管理之道与孔子管理思想能够形成互补局面的现实基础。
笔者在《孔子管理思想:中式管理的基本形式》一文中已经简略地勾画了老子形而上学的构型。我们需要的是进一步理清老子形而上学的基本结构及其治理思想。
老子的形而上学,比较集中地在通行的《老子》(后人改称《道德经》)和郭店老子里得到体现。还见诸《庄子》等其它文献中。涂宗流教授在《老子其人其书》一文中指出:老子姓老氏,名聃,春秋宋国沛人,与孔子同时且长于孔子。孔子死后二百年左右流传的郭店《老子甲》是老聃思想的表述,与今本《老子》相对应章节有明显差异。郭店《老子甲》积极应世,主张以“道”佐人主治国,以“亡事”取天下。也就是说,郭店楚简《老子甲》等文献更直接体现老子即老聃的原本哲学思想。
涂宗流教授认为郭店《老子》出土面世以后,有力地说明了认为老子即老聃,今本《老子》一书是老聃遗说的整理和发挥,并非老聃的原创的看法是符合历史事实的。由于今本《老子》一书是老聃遗说的发挥,经后人李耳等的整理和发扬,变得更加完整和系统化,但也杂入一些时兴的、甚至是比较消沉的思想。在参照郭店《老子甲》等资料之后,应恢复老子积极应世,以“道”治国的管理哲学思想。
至于老子形而上学的构型,我们则进一步把它归结为三维结构:名实对举的天人关系——本体论;名物的生成系列——认识论;无为无不为的行动哲学——实践论。
1.老子的本体论:名实对举的天人关系
葛荣晋教授认为“究天人之际”,即研究天、人以及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是中国传统哲学探讨的中心议题,同时也是中国思想家建构范畴体系的轴心。“中国哲学史上的各种各样的议论,大体上也是围绕着这个轴心而展开的。”(葛荣晋:《中国哲学范畴通论》)这与西方哲学以精神与物质的二元分割为中心议题的状况很不相同。社会科学院欧洲所刘立群先生就指出:哲学“迄今的讨论主要都围绕‘物’与‘心’、‘物质’与‘精神’这两样东西,这就是说,并没有跳出二元存在论的思路。而在笔者看来,这本身恰恰就是有毛病的,即无论是把世界最终归结为物质还是最终归结为精神、或者最终归结为二者,都是不大正确的、是片面的。如果只知二者而完全不知其他,只考虑二者而不考虑其他,从把哲学当作最广义科学研究的角度看只会陷入某种误区”。(刘立群:《简谈“唯物-唯心”之分的局限及误区》)事实很明显,西方把哲学建立在世界可以人为地分割成物质与精神两大类的假设的基础上,但是这两者本来就含混不清,不易分辨(至今还没能分割清楚),这种二元分割本身就缺乏现实根据。而天人之际的天与人本来就是现实的存在,是现实的哲学议题,具有天然的合理性。
因而,就研究老子哲学的主要范畴“道”而言,用西方的视点来研究非西方体系的哲学范畴,从根本上讲,就极其荒唐。
所谓“范畴”就是最高概念。亚里士多德把范畴看作是对客观事物的不同方面进行分析归类而得出的基本概念。用的是分析归纳的逻辑方法。概念的表达的逻辑方法是定义。定义的方法就是属概念加种差。或者指明概念的外延,也就是指明反映在概念中的具有某种本质属性的对象范围。除了逻辑方法之外,还可以用格局的方式来表达概念。这用的是形象思维的方法,而不是逻辑思维的方法。
所谓格局就是:把一些相类似的事物的“骨架”,而不是具体细节,提取出来,形成皮亚杰所说的“认知图式”之类的认识图式,被现代认知心理学称为“格局”。或者说从一批具有相似性的样例中抽出一套代表共同特征的特征组合群。每一套这样的特征群称为一个格局。人们用格局来表征各种一般范畴、事物种类和人物类型。人们不仅可以用内涵性和外延性定义的方式来把握概念,而且也可以通过从样例到原型,从原型到格局的过程来把握概念。在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用格局方式来组织范畴、事件种类、人物类型的知识用得最多,也最为实用。人们能从许多样例中抽出中心趋势,从而据以形成一个原型,从原型抽取的一套特征结构,就可以设想为一个格局,人们利用格局从而能处理各种复杂的问题。
在中国传统哲学里,使用的方法就是格局方式,即用格局方法来表达哲学范畴。而不是用内涵性和外延性定义的方式来把握这些哲学最高概念。硬要用西方的方式来套用,来研究中国传统哲学,很像是硬要给美女裹小脚,逼其就范——达到贬损中国传统哲学的目的。
老子形而上学的中心问题是天人关系,最基本的范畴是“道”。
老子《道德经》一章说:“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说的是“道”可以行走,可以引导[注,不是所谓的永恒的道。或者是说“道”可行,不是所谓永恒的道。“名”可自命,不是所谓的永恒的名。无名的状态,是众名物的本源;有了名,才在观念中生成众名物。
《说文解字》说:“道,所行道也。道者人所行,故也谓之行。道之引申为道理。也为引导。”无论是人们日常所行走的哪一种道路,也就是古代所称谓的各种各样的“人所行”之“道”,这些原型的共同“骨架”结构就是可以通行,可以导向目的地。与人们思维中可以通向目的的思路,有相类似的骨架结构,于是老子说“道可道,非恒道。”道路可以用来行走,不是永恒可以行走的道路。人们思维中的道理也是可以通向目的的思路,也不是所谓永恒的道理。道路的道和思路的道,具有共同的特征组合群:可通行,可引向目的,但不是永恒的。于是抽象出一个格局来,即所谓的“道”的哲学范畴。这所谓的“道”,只是一种人自命的“名”而已。名者,概念、理念也。
《说文解字》说:“名,自命也。祭统曰,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冥,幽也。”所以说,这种“名”可以用来自命,指称,但不会是永恒存在的一种所谓“名”的东西。“名”又与它所指之物“冥不相见”,幽的,虚的,不是实物。很明显,老子的“道”是一个观念性的名称。也表达本源的规律性的“道理”,用的是“道之引申为道理”的涵义。而不是什么世界的本源。在这一点上,历来曲解特别多。尤其是现代很西化的一些学者便将老子的“道”曲解,认为它既然是“万物之母”,就是世界的本源。殊不知老子的“万物”是事物的“名”,而不是存在本身。说的是“道”是众名物这些概念的母概念,而不是说它就是世界的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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