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品
商品是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被交换的物品,也就是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有关系改变的物品。
商品可以是社会再生产品,也可以不是,但它们一定是被纳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物品。商品,或者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产品,或者是作为生产资料用于社会再生产的物品。
商品在交换时,商品的所有关系一定会发生变化,所有关系不发生变化的物品一定不是商品。这里的所有关系可以是广义所有关系,也可以是主观认识上拆分出来的部分所有关系。
商品一定有价格,没有价格的物品一定不是商品,但商品不一定有价值。价格是人类对凝聚在该商品中的价值的主观认识。价值是本质,价格是价值的现象,由于人类对价值的认识受到供求关系和使用价值的影响,使得价格可能和价值不等。
商品交换遵循等价格交换的原则。等价格交换原则的本质是等价值交换。
三.物的租赁与租金
物的租赁,作为物的属性,表示针对该物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租赁关系。
物的租赁也是一种商品,它符合一切商品的要素。
物的租赁在进行交换时,它的所有关系发生了变化,其变化的所有关系是人类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租赁关系对所有关系中主观拆分出来的那部分——我们称之为所有关系中的租赁关系。
物的租赁有价格,这个价格就是租金。租金的本质,即物的租赁的价值,是以所有关系中的不包括租赁关系的其他所有关系参与分配获得的一部分剩余价值。
物的租赁在交换时,遵循等价格交换的原则。
物的租赁的价值,是源自于物的价值。我们定义:
租赁率S = 物的租赁的价值SV / 物的价值V
租赁率表示的是物的所有者根据物的价值可以参与剩余价值分配,获得物的租赁的价值的比例。
从物的租赁过程看,我们可以得到下面这个等式:
(所有关系 - 租赁关系) / 所有关系 = 物的租赁的价值 / (物的价值 X 剩余价值率)
所以,租赁关系在所有关系中的比例
租赁关系 / 所有关系 = 1 - 租赁率 / 剩余价值率
租金是货币表示的人类对阻的租赁的价值的主观认识,这个认识收到物的租赁的供求关系和使用价值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