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为应有的,不妨碍他人的。自己去在生活中去体验。……
2、“在古代”,你还不如说在荒蛮的猿人时代。
3、你逻辑混乱拿着犯罪做常理。足见这是你们的素质!
4、大少数人同意就是公平的。如果你连这个都否定,那么,足见你连:世上根本就没有“绝对”二字,这个最根本知识都不懂。
5、正当权利由大多数人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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