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由于各部分资本要求在剩余价值总量的分配中,得到与它们的量相比例的份额,就出现了同量资本取得同量利润的规律。
这种观点在马经主流观点中同样是老生常谈,但却是一种非常荒谬的观点。不管是马克思本人的表述,还是其他人的引申,这种观点都违背了马经的基本逻辑,至少犯了双重错误。
首先看表述:“由于……资本要求……,就出现了……规律”。所谓规律,就是指不依赖于主体意志而客观存在,这是唯物辩证逻辑的基本原则吧。有哪种规律可以是由于主体的要求而出现?如果说由于“资本的要求”就出现了“等量资本等量利润规律”,那是不是可以说“由于劳动的要求”就出现了“等量劳动等量工资规律”?这岂不是闹了大笑话?原来,利润和工资规律都是应双方要求而出现的!!
其次,看假定。马经的一个基本假设就是资本具有无限增殖的本性。可这里却说“各部分资本要求在剩余价值总量的分配中,得到与它们的量相比例的份额”。在这里,资本怎么忽然变得彬彬有礼了?不再追求无限增值而改为追求平等了?很显然,这里的假定是与马经的基本假设相矛盾的。
基于上述两点,不难看出上述观点是与马经逻辑根本不相容的。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矛盾?原因在于,所谓“等量资本等量利润”根本就不是什么客观规律。充其量只是一个“经验归纳”,而实质上是对经验事实的片面的归纳。
在这个问题上老马可以说是上当受骗了,骗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李嘉图和他自己。斯密在这个问题上就很坚定,他在《国富论》里说,实践中根本没有“等量资本等量利润”这回事。可李嘉图毫不怀疑这是个真规律,一生致力于解决“等量资本等量利润”与“等价交换”两大“规律”之间的矛盾,最后倒在这个规律的脚下,整个学派因此而解体。而老马在接过李嘉图这个问题的时候,可能因为过分重视这个问题而对问题本身缺乏审慎的考察,于是,栽到了李嘉图和他本人设置的陷阱之中(意yin一下,哈哈)。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老马的某些表述表达了对这种“规律”的怀疑,但老马仍然是把它作为一种趋势来对待。
实践中不可能存在“等量资本等量利润”这样的事实。现在的较为客观的表述估计是同行业同地区有一个较为均等的利润率。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域,利润率的差距会很大。那么为什么会出现“等量资本等量利润”这种假说,并且会被认为是一种规律呢?我的猜测估计是这样的,即在李嘉图马克思那个时代,商品生产水平较低,绝大部分的商品是生活消费品,技术壁垒比较低,加上自由竞争占统治地位,很可能在实践中存在着较为一致的一般利润率。但是,资本主义本身的发展必然会破坏这种条件,使得“等量资本等量利润”这种经验归纳不是更为真实,而是更为虚幻了。另一方面,这种假说也可能是出于一种纯粹的理论推理,即尽管所有资本由于其增殖本性都追求尽可能高的利润率,但自由竞争会造成一种均衡,使得“等量资本等量利润”可以作为一种趋势而存在。显然,这样的推理只是纯粹的逻辑推理,没有考虑到现实条件的限制。总之,这个问题最终只能由理论史和经济史来解决,不是在这里说空话能说清楚的。
“等量资本等量利润”究竟可不可以作为一种趋势来看待?从单方面的逻辑上来看,是没有问题的,上节已作过推理。问题是同时存在着另一种趋势,而且,这两种趋势之间刚好相互矛盾,以至于一种趋势随时可能会被另一种趋势所打乱。这种趋势就是上文提到过的“等量劳动等量工资”。“等量劳动等量工资”的逻辑不难理解,它以工人追求尽可能高的工资为假设前提,在自由竞争条件下会造成一种均衡,使得“等量劳动等量工资”作为一种趋势而存在。也就是说,它存在的逻辑根据与“等量资本等量利润”的逻辑根据是完全相同的,后者成立前者必然成立。而症结在于这两种趋势恰好是相互矛盾的。至于这两种趋势为什么是相互矛盾的,说来话长,就不在这里啰嗦了。
总之,“由于各部分资本要求在剩余价值总量的分配中,得到与它们的量相比例的份额,就出现了同量资本取得同量利润的规律。”是一个荒谬的观点,这一点勿容置疑,至少这里的批驳是有理有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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