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你一些基本事实,劳动价值理论不是马克思首创而是源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在产业革命初期从事著述的亚当•斯密看到了工业生产的重大意义。工业生产中的分工可使产量和生产率获得空前的增长。如果能在广大的市场上出售这种提高了的产品,那么这种分工就证明是有利的,所获利润也可重新投资于进一步的创利活动。在探讨分工与市场发展相互作用所引起的财富增长的过程中,斯密既使经济学摆脱了重农主义者所施加的农业倾向,又使经济学摆脱了重商主义者所施加的狭义商业倾向。剩余不只源于土地,获取财宝(贵金属)也不再是经济繁荣的唯一的或理想的方法。比如,财富可以表现为(能再生产的)可销售的商品。如果财富的占有者把财富用于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投资,则财富就会增长。鉴于财富是由可销售的、能再生产的商品构成的,因而作为生产主要动因的劳动(和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关键的分工)就成了衡量这些商品价值的明显的尺度了。但是劳动不只是衡量价值的尺度;它还被看作是产生价值的起因或来源。亚当•斯密不能解决的问题是如果劳动是价值的来源,那么人们如何能证明非劳动收入的两个主要范畴──地租和利润──是正当的呢?亚当•斯密说过“看不见的手”,而马克思则用“价值规律”来表达此意。在一个以个体劳动、个体生产者和生产投入私人所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中,正是这种“价值规律”,即在暗中支配着所有的人(生产和消费所涉及到的所有“经济行为者”)的客观经济规律,最终对经济进行调节,并决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可以消费什么)。“价值规律“根据商品所体现的抽象社会必需劳动量(即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这种劳动量)对商品的交换进行调节。通过调节商品的交换,过一段时期之后,“价值规律”也会调节社会劳动量的分配以及社会无生命的生产资源在不同生产部门间的分配。这样,与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相似之处便十分明显了。
如果你要摧毁劳动价值理论,请你整个摧毁西方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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